您的位置:首页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企业反行贿贪腐:ECFA协商应纳入

http://www.CRNTT.com   2010-10-18 11:32:40  


 
  这时候,问题来了,台商也是“中华民国”的人民,我政府既然不反对人民到大陆做生意,就必须负担更积极的责任,去保障台商在中国大陆的权益。特别是在两岸经济协议(ECFA)签署后,可以想见两岸的经济与投资互动必更紧密,这也意味着,类似台商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也会被放大加乘。

  我们不妨将视野再拉大一点,从全球华人世界来看。二○一○年五月瑞士国际管理学院(IMD)发布“世界竞争力”排名,在五十八个受评比的国家(或地区)中,新加坡与香港分居第一与第二名,台湾是第八名,大陆则是第十八名。谈到“竞争力”,政府廉能与企业治理无疑是两大重要环节。从而,我们必须追问,ECFA的签定是否也能在这两大环节上,发挥整合全球华人反行贿贪腐资源与示范精进反行贿贪腐成果的作用?

  简言之,笔者认为,两岸应从更宏观的面向去思考讨论双方的“企业反行贿贪腐”,这才是重要的根本工作。

  从两岸关系的角度来看,两岸各自的“宪法”都是“一中宪法”,而现阶段的两岸交流与合作,就是在维持不统、不独、不武,并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稳定开展的。两岸同文同种、兄弟相帮,除了“互利”之外,也就更要“讲义”,否则,将沦为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自私与自外。

  因此,有关ECFA后续协商内容,我们就绝不该只划限在既有的一般议题成例部分,而应该从更有助于两岸关系长远发展的面向,来加以擘画。“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两岸要彼此更善意认识,站近一点(从经济推进到政治议题),固然是个方法;站高一点也不失是可行做法,“企业反行贿贪腐”与政治无关,纯粹是要让两岸市场更稳定、资源的使用更有效率。如果能拓展到这层境界,那ECFA所带来的,将不只是“免关税和促进投资”属低层次的利益,而是为两岸的文明与和平创造出稳定的碁石,也是全球华人应该努力的使命。


 【 第1页 第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