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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救灾款失踪之谜 | |
http://www.CRNTT.com 2010-10-24 10:42:09 |
富余的土地和安置经费哪里去了 李万明介绍,由于水库运用方针的改变,三门峡水库的面积大幅减小,陕西境内的80万亩库区不再蓄水,原来被淹没的土地全部露出水面。为了不使库区的土地荒废,1964年前后,国家决定在库区设立两处军事基地及农场,同时还将西安市的大批知识青年招收为农工安排到农场。 安置地的恶劣条件和库区土地的“易主”,使得那些背井离乡的移民们萌生了重返故乡的念头。他们频频上访,要求政府将他们迁回库区老家安置定居。 移民“闹返库”,最厉害的一次是在1984年夏天,当时有8000多人同时强行进库,他们搭建简易庵棚以期长期定居, 1985年5月,有关方面联合下发《关于陕西省三门峡库区移民安置问题的会议纪要》(下称《移民安置纪要》)指出,“三门峡库区移民现有40万人,其中15万人生产、生活很困难,需要返回库区安置”,于是正式批准生产、生活很困难的15万移民返库定居,移民从1986年便开始陆续踏上了返乡之路。 李万明告诉本刊记者,当时,国务院按照“15万人”给渭南市移民局划拨了2亿元安置经费、30万亩土地及大批计划内物资等。可是,在实际安置过程中,当地却擅自“严格控制、尽量压缩返迁移民人数”,致使实际返迁人数仅为73965人,还不到“15万人”的一半。 返迁人数的缩水,意味着安置经费、土地及物资的富余。 其中,土地方面,实际返库安置的73965名移民只占用了中央划拨31.2万亩土地中的14.8万亩,加上道路、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占地约1万亩外,剩余的10多万亩土地成了渭南的“富余土地”。 渭南市移民局办公室副主任安培珍告诉本刊记者,当时剩余的土地没那么多,只有5万多亩,这些地在2008年以前由地方政府代为管理,土地收益全部纳入“库区发展基金”,全部用于移民工作。 渭南市移民局库区科科长刘君社说,这些土地收益,大部分由各县政府管理,部分还被留在了乡镇政府,用做办公经费。 李万明则说,这些富余土地被渭南市移民局对外出租承包,每年获利近千万元。这些“额外的收入”中央并不知悉,当然更未纳入国家对移民经费的投入之列,平时有被乱花滥用之嫌。甚至有领导干部随便将土地送人,从中谋取私利。 李万明举例说,1986年,当某部队农场按照《移民安置纪要》将970亩土地移交给渭南市移民办后,移民办某领导未经批准就擅自将这970亩地赠送给了他曾经工作过的渭南市民政局,由该局永久管理和无偿经营。 对此,安培珍解释,她通过查阅资料发现,当时,这970亩地从部队移交以后,领导协调由民政局直接管理,移民办也是从民政局划分出来的,管理主体就是民政局,不存在“送给”。 刘君社告诉本刊记者,接收30万亩移交土地的部门是渭南市移民局(当时是渭南地区移民办),而非渭南地区民政局,“这970亩也在30万亩面积之内”。并且,970亩土地上的附着物也是由移民办处理的,当时就是李万明代表单位去的。这些地位于华县县城东侧,处于淹没区,没有用来安置返迁移民。 随后,本刊记者来到渭南市民政局了解970亩土地问题,因历时较久、人员更迭,该局暂时无人能说清此事的原委。 渭南市政府“渭政发(1999)51号”文件证实,“富余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的相当严重,一是非移民和国家机关干部大量承包或变相承包库区预留土地比较普遍;二是以地谋私,优亲厚友,转手倒包,加价转包,从中谋利现象比较严重;三是承包合同不规范。” 该文件指出,上述问题,已成为影响库区移民稳定的突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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