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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国际金融中心有多远?

http://www.CRNTT.com   2012-07-05 08:38:53  


 
  从世界金融史来考察,金融中心诞生往往源自市场自发的聚合作用。对于中国这样一个由计划体制过渡到市场体制的国家,政府的作用自然不容小觑,但是一方面需要警惕政府行为的正负效应,另一方面,无论投资者与地方政府,都需要避免“中央政策依赖症”。

  在人民币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开放、个人所得税等改革无法出现重大转机之下,上海还可以做什么?笔者认为,这并不意味着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方面无可建树。以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的编制规则为例,主要基于人力、商业环境、市场准入、基础设施和总体竞争力等领域的评估——从这些评估条件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完全可以有所作为。与其押宝中央政府的充满不确定性的政策放松,不如首先从营造一个对于金融业更为友善的生态开始,从有规则的市场监管者到有规则的出租车,都是软性环境的重要构成部分。

  规则是隐形的,也很难成为显性政绩,往往也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甚至对于规则的“暧昧”态度,往往也被归为中国特色的一种。但是正如诺斯等人研究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而有效率的经济组织需规则的保护,如果没有规则很难成为一个生产扩展型社会。

  回到陆家嘴出租司机的“坐地起价”行为,是出租车司机待遇、供需关系、出租车行业管制、公共治理等一连串事件的结果;不过,这看似令人不快的行为背后,也有着存在即合理的经济逻辑,这也是缺乏规则之下必然诞生的“黑市行为”。

  也正因此,要求出租车司机为了在陆家嘴论坛避免“友邦惊诧”而不涨价,并没有合理性。出租车司机也是理性人,其对于陆家嘴论坛的“无感”,也揭示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建设国际金融中心,除了为政府带来税收,还能为上海这座城市尤其是普通人带来什么?对于外资、大型国企占据金融业重要地位的上海,这点尤其值得反思。

  城市的归属感首先源于安全感,其底线在于游戏规则明确。近期上海美国商会和布鲁金斯学会一则调查报告中,明确指出金融法律规则为金融中心存在的先决条件,“仅有公认的成文法律是不够的,还必须以可预测和合理的方式实施这些法律条文。不仅仅商业法律应当得以妥当实施,在公司内任职的关键人员必须有一种生活在合理的法律之下的人身安全感,并且知道这些法律的实施不会受一些武断或腐败因素的干扰。”

  进一步看,讲规则的对象,不仅局限于金融业与高端人才,更应该具有普适性:不仅普通人应该可维持经济学家所谓“体面生活”,即使流浪汉,也应该享受一份受尊重的“立锥之地”;换而言之,只有对人人都适用的规则,才能真正称之为制度。上海如能以国际金融金融中心建设为契机,对外开放的同时对内改革,带动城市自身的变革,这对于市民以及中国,比起大楼与数字,都更有意义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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