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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运动中的“民族命运与个人使命”

http://www.CRNTT.com   2012-07-22 12:28:31  


 
  天下兴亡,匹夫先得有权利

  当年插队的岁月,我曾经“大业当从小事谋”,以人类解放为己任,在那间草屋里不仅挂着田林县的规划图,还挂着印度支那抗美斗争的地图。最近我走了一趟东南亚,那当年“基里隆大捷”、“夜袭波成冬机场”、“激战鱼钩地区”的所在,仿佛是那么熟悉。然而我如今的所见所闻又那么令人毛骨悚然!我不禁想到:我们当年憧憬的东西对我们的“民族命运”究竟意味着什么?

  多年以来我们这个民族在世界上的地位十分古怪:凡是我们认为的“友好国家”乃至“兄弟国家”,对我们的同胞——华人、华侨和华商大都态度很坏,而且似乎国家越“友好”,对我同胞越穷凶极恶!反之,我们当成敌人的那些国家,对华人、华侨与华商都很友好,而且似乎越是“国家的敌人”,对我们的同胞越好。就以东南亚为例,在这个素有排华、虐华传统的区域,印尼、越、柬、缅、马,都曾有过那种纪录,只有泰国对华人、华侨与华商应当说是最友善的。然而在我下乡的那个年代,泰国曾是我们在东南亚的头号敌人,我当年在那个山旮旯里也经常收听到“泰国革命之声”,这个在我国支持下设立于昆明的电台天天号召要推翻“他侬-巴博反动集团”(即泰国政府)。而我们称为“同志加兄弟”的越南,却对华人采取严厉的剥夺政策,而且早在与我们交恶之前好多年就已是如此。但是那还不是最糟的。与号称是我们“毛主席的最好学生”的红色高棉相比,该国算客气的了。而红色高棉,对华人就不是什么剥夺而已了,而是屠杀与灭绝。而且红色高棉不仅屠杀一般华人,还尤其把我国在华人华侨中培养的“侨共”几乎斩尽杀绝!世人皆知高棉人民在那几年经历的恐怖浩劫,而少人注意华人死亡率那时数倍于高棉人,华人中的“侨共”更是没几个虎口余生。但就在这同时,红色高棉却是我国认为的第一号铁哥们,为了救它,我们简直不顾一切,甚至不惜与“同志加兄弟”的某国发生一场血战!

  今天我们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年,可是这种奇怪的“国际地位”似乎并未结束,君不见今天在工业化国家中,对华人、华侨、华商最开放最友善的是谁?不就是那个被我们视为“世界首恶”的国家吗?比例如此少的华人却能进入社会主流,大批成为教授、科学家、高官等上层精英,这世界上还有哪里能够如此?就是同为民主国家的西欧各国也做不到,众所周知,那里的华人基本上只能做小生意、开餐馆等,很少有机会进入主流社会。我们不少朋友是那里的“名校优博”,却鲜能在那里的高校谋职。当然,西欧各国对华人华侨华商也还算不错的,这仅从我们经常在报道中看到,我们的同胞在那里举行游行示威就可以看出——而在“友好”的缅甸,华人还敢示威?不要“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就烧高香了!那么主要工业化国家中对华人、华侨、华商最恶劣的是谁?恐怕公认的就是俄罗斯了吧,那里不仅对我们同胞的刁难与勒索司空见惯,“灰色清关”、“新星号事件”那样的恶性事件也层出不穷。(不过与前述“更友好的”国家相比,应该承认俄罗斯仍然可以了,至少大规模排华屠华的事那里还没有过。)但是,奇怪的逻辑仍然是:对华人最好的国家似乎是我国的“首恶”,次好的西欧算一般,而最糟的俄罗斯又是我们在同类国家中的最爱!

  怎么会有这么古怪的逻辑呢?我倒不是说对华人最好的国家就一定能与中国达到国家关系也最好。善于利用华人、华侨、华商的人力资源,与在国际政治及国家关系中跟中国竞争乃至对抗,也许不一定构成矛盾。也就是说,善待我们的同胞与公民也许并不是与我国形成友好、亲密关系的充分条件。但是在正常情况下,前者肯定是后者的必要条件!善待我们同胞与公民的国家未必一定是我国的友好国家,但虐待、屠杀乃至大规模残杀我们同胞与公民的国家必定是我国的敌对国家,而绝不可能是什么“友好国家”——如果我们这个国家搞外交真的是为了我们的“民族命运”,而不是仅仅为了“皇上”的面子。当年法国以马神父这个并非政府派出的“民间”传教士被清朝知县所杀为理由对中国发动战争,当然是帝国主义的霸道。但善待还是虐待本国国民(哪怕是“蚩蚩小民”)会严重影响本国与该国关系的好坏,却是任何民主国家乃至“民本”国家办外交的通则。只有那种不是为国民办外交、而只是为皇上办“洋务”的体制,才会遵循这样的逻辑:只要恭维好了“皇上”,虐待几个草民算什么事?如果再殷勤些,奉承得“皇上”龙心大悦了,就是对吾华草民大开杀戒,“皇上”照样会青眼有加的!

  可是这些事情,当年为“民族命运”而把“修补地球”当成“个人使命”的我们完全一无所知。当我把农村中的艰苦劳作当成爱国大业乃至支援“世界革命”的大业之时,当我在那法国人为了他们的国民被杀而向我们兴师问罪的事发之地,为大批屠杀我们同胞的屠夫们的胜利欢欣鼓舞时,我们真的是为“民族命运”作了贡献吗?

  30多年后,我在金边见到当年“侨共”幸存者韩兴律师(他如今是韩桑林先生,即我国当时大骂的“韩桑林伪政权头目”、现今柬埔寨国会议长的法律顾问)。他提到当年侨共发动华人华侨参加红色高棉革命,革命成功之际我国应波尔布特要求切断与侨共的组织联系,把全体侨共的命运交给红色高棉。一些侨共不愿加入柬共(即红色高棉),要求回祖国却遭北京方面拒绝,一些人愤而洗手不干,脱离“革命队伍”而自谋生计,韩兴即其中之一。结果只有他们中有人幸存下来。而并入柬共者很快遭到清洗,一些侨共领导如张东海等希图进入柬共后能得到负责柬华少数民族工作的高位,初时还积极效忠波尔布特,助纣为虐帮助捕杀华人同胞,但不久自己就被捕杀,几乎无人幸存……言者不胜唏嘘,闻者毛骨悚然。

  我们当年为“民族命运”而上山下乡,今天仍在为中国的崛起而奋斗。但抚今追昔,我们所追求的到底应该是何种“崛起”?如果按上述那种逻辑我们“崛起”了,结果把那些我们讨厌的高人权国家(因而也是善待我们同胞的国家)成功地压了下去,而使那些我们喜欢的低人权国家(因而往往是虐待我同胞的国家)大行其道、越来越多,乃至遍布全球,等到“我们的朋友遍天下”之际,我们的同胞在这个世界上还有立足之地吗?

  这样看来,我们怎样才能实现真正的中华崛起,真正改善我们的“民族命运”,为此我们又应该怎样看待自己的“个人使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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