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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成了谁的摇钱树

http://www.CRNTT.com   2012-08-09 11:46:04  


 
  ■ 单位和教练那份少不了

  奥运个人项目获奖,40%留作捐赠给单位基金,剩下的60%运动员、教练等共享

  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2010年3月19日发布的《国家队运动员有奖比赛奖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奥运项目国家队运动员参加有奖比赛获得奖金, 属于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的,可提取奖金总额的60%奖励获奖运动员本人、培养获奖运动员的国家队有关教练员和长期随队的有关人员;30%留作全国单项运动协会(以下简称单项协会)建立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奖励获奖运动员所在的地方输送(注册)单位、陪练运动员等;10%捐赠给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建立运动员、教练员保障基金。

  奥运集体球类项目获奖,30%留作捐赠单位基金,剩下的70%运动员、教练等共享

  如果属于集体球类项目的,可提取奖金总额的70%奖励获奖运动员本人、培养获奖运动员的国家队有关教练员和长期随队的有关人员;20%留作单项协会建立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奖励获奖运动员所在的地方输送单位、陪练运动员等;10%捐赠给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建立运动员、教练员保障基金。

  个人接受奖金后,不得擅自私分、截留,2005年汪成荣获150万元不同意上交被停职

  国家队运动员个人接受有奖比赛奖金的,应及时、如数上缴单项协会,不得擅自私分、截留。违反本规定的,由单项协会收缴其违纪所得,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2005年汪成荣被中国残奥管理中心聘为教练,他所带的两名运动员在北京残奥会上获得3金1银,中残联奖励他将近150万元。没想到汪成荣所在单位、青海省体育工作一大队要求汪上交奖金由组织重新分配,汪成荣不同意,遭到停职处理。

  非奥运项目奖金10%捐赠做基金,其余自行制定分配,奖金申报和发放环节漏洞重重

  第五条规定:非奥运项目或参加职业比赛的奥运项目国家队运动员有奖比赛奖金的分配办法,单项协会可根据运动员培养的投入方式,并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配办法,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其中,奖金总额的10%捐赠给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建立运动员、教练员保障基金。

  奖金发放的申报,都由各管理中心在赛后统计填报,然后上报体育局审核,再报省财政厅下拨钱款。奖金的申领和发放细节都不透明,如果缺乏严格的监管和审计,奖金申报和发放环节都有漏洞可钻。”比如参照广东省的规则条文举例:主教练培训运动员,满两年才能按照运动员成绩全额发放奖金,满一年不足两年,按奖励标准的80%计发,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50%计发。那么,凡是不足两年的主教练,在申报时如果都填“满两年”,便可以拿到全额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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