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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严校长讲“收条子”的故事

http://www.CRNTT.com   2012-11-20 14:53:29  


 
  第一次收到条子,是2004年,一位教育局的领导写给他的,同时也吃了饭,用他的话说,这就是“双保险”了。饭桌上的老严,内心颇有一番斗争。尽管不情愿,事情还是办了。如果跟当地主管部门的关系处理不好,老严和学校都会麻烦无穷。“学校组织教师旅游,需要相关部门批给你培训和参观学习费用;有些好的老师想要调动过来,管人事的部门就会刁难你,甚至调水平差的老师过来;需要更新教学设备,申请批资金,也可以不拨给你。”

  十年下来,托过关系的部门数不胜数:财政局、税务局、社保局、人事局、公安局、发改局、旅游局、审计局、统计局、城管局、旅游局、人大和政协还有卫生局……末了他补了一句:“甚至计生办。”

  但处理这些条子的方式可大不一样。像财政局、发改局和税务局这样的“财神爷”,社保局、人事局这样管人的单位,顶头上司教育局——这些管钱、管人、管事儿的“管用单位”,万万不能得罪。

  但像统计局、文化局这样的冷衙门,跟学校事务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就可以找借口打个哈哈推辞回去。

  当然也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学校里有人超生,即使计生办这样的部门,也得帮人家办事儿。

  老严有几位同学,在北京的初中当校长,私下里聊过——教育部里的实权部门,比如基础教育一司和二司,直接管理中小学校;教师工作司,主抓老师的培训和调动,这些部门的条子就跟“圣旨一样”。而高教司也同样是实权部门,但与小学教育八竿子打不着关系,就可以不予理睬。而边缘部门就更别说了,比如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老干部司,甚至还不如市教育系统的直管部门说话管用,很容易就搪塞。

 “规矩”

  以前,递条子的人们流传着这样一个潜规则:如果字用圆珠笔写的,那事情就“可办可不办”;如果用黑色碳素笔或钢笔写的,那就“尽量办”;如果条子盖了领导的个人印章,那就“一定要办”了。

  老严对两种实体的条子印象深刻。第一种,家长找到领导,领导没办法,只得写了个条子,像公文一样的:某某校长,现在是这样的情况,请根据教育政策范围内的原则,在允许的条件下,给予办理。

  第二种条子,内容中会明确要求解决问题,还提出“其他方面”的照顾。这一般是关系很铁的领导,言语间不会顾忌,类似私人信件的形式,信是封着的。开头也不叫校长了,直呼老严的名字。

  “一般写‘办理’的,基本都不办理。‘照顾”,就不一样了。”他解释着。

  而现在,老严接到的实体条子越来越少,甚至连短信都很少了,“那是黑纸白字,出事儿了这就是证据!现在领导可没那么傻。”

  如果是“非常大”的领导,那孩子的家长不仅不用交赞助费,报名后连电脑派位程序都省了,户籍、学籍等关系早就有人处理好了。

  曾经有一个孩子,一分钱没花,一步到位,是以政策上“海归高端引进人才子女”的形式入的学。上面就打了个电话,就一层一层地压下来了,催着办。“实际上是不是呢,我不好说。”老严压低了语调,“可以确定的是,家里有个省一级的领导。”

  但有些真材实料的海归人才子女,就不见得有这种待遇了。一个刚刚归国、毕业于美国著名大学的博士,下了一番苦工夫,拿来了厚厚一打政策文件,还咨询了律师,当然也找关系。饭桌上,领导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老严一边陪着笑,一边咬定“没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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