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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爱的上海人”是脑残标语

http://www.CRNTT.com   2013-01-08 12:06:01  


一个城市的标语,就是那个城市的眼睛和心灵的窗口
 
“做爱的上海人”让上海失去了斯文

  2013年01月06日10:36 来源:华龙网 作者:郭喜林

  一个城市的标语,就是那个城市的眼睛和心灵的窗口;一个城市的广告语,就是那个城市文明的窗口;一个城市的标语和广告用语,反映了那个城市管理者的素质与那个城市的形象。如果城市的监管失去了文明的标准,如果城市管理失去了应有的责任心,那么,整个城市的百姓都要因此而受到心灵的伤害。

  文明和法治社会,不能让雷人的标语和公共管理与服务的用语失去语言应有的规范;文明和法治社会,绝不能让广告商完全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为中心;文明和法治社会,在监管方面应该是三维立体的,如果不从全面的角度实施管理,就会认为造成监管的漏洞和不应有的城市短板;如果监管者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就是自己监管失职和渎职。

  据新华网2013年1月5日报道,雷人标语经常见,可像这样雷人的还真不多。近日,网友在人人网上发布了一张照片,引发热议。网友“李小蛮子”发帖称:“上海这标语是高级黑还是绕口令:1.做爱的上海人;2.做上海爱的人;3.做爱上海的人;4.上海做爱的人;5.上海的人做爱;6.做爱的人上海。”照片是某座楼的外墙,上面有一则口号。这则让人感到雷人的口号,让笔者想起了2012年湖北某地“靠重庆”的旅游广告用语。两者真是“双胞胎”啊,让人忍俊不禁!然而,这样的雷人标语出现在大都市上海,实在令人啼笑皆非。

  网友“蓑笠太公”甚至自作多情地感叹:上海果然是大都市,好开放啊。网友“双双滴麻麻”煞费苦心地加上自己的独到见解,但还是不尽人意:做,爱上海的人。做,上海爱的人!有点绕啊,真得费心思理解。网友“卢林峰”:我觉得是做设计的人没安好心,否则怎么可能挂出这种东西来;网友“楚风不”:是不是说上海不适合谈恋爱啊?可能是我口味太小清新了吧;网友“绿林外事”:绝对是视觉垃圾,耍小聪明,污染环境,建议有关部门早日拆除。由此可见,这一雷人标语的确是人们的视觉和精神垃圾。然而,上海的监管者却很淡定,而且称得上“我自岿然不动”。

  如果一个城市的监管者整天养尊处优地在办公室里喝茶聊天,如果只是虚无地占据那些属于公务员资格的职位,真是组织编制者的悲哀。既然有它没它都行,何不在改革中把它改掉呢?然而,缺少城市的监督管理真的不行,但绝不是上海眼下这样的管理方法。由此可见,对于今后的城市监管,必须将市政、语言文字、文明办公室、广告管理与一身,多个部门分头管理,只能形成“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懒政,不如把它们合署办公,让它们无法推诿和扯皮。如果再出现雷人的不文明标语,政府的监管可以尽情地打这个综合监管者的屁股,进而让监管者多长记性。

  晋.葛洪《抱朴子.外篇.博喻》中曰:“名美而实不副者,必无没世之风;位高而器不称者,不免致寇之惑也。”其大意是,名誉美好但与事实不符合的人,必然没有永久的声誉;职位高但才能不相称的人,不免产生被人夺位的疑虑。对于像上海这样一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城市来说,它的美誉度必须开监管者的依法监管来进行永久保持。对于那些蓄意制造语言垃圾,并给人们带来精神垃圾的违法违规者必须及时予以严厉处罚,决不能任由其泛滥成灾,危害社会。

  对于城市监管必须依法治理,不能放任自由。《韩非子.有度》中云:“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大意是,法是治国的重要保证,而执法的人又对法的效用起重要作用。执法者能有礼地保证法的执行,就能使国家安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果执法不力,就不能充分发挥法的作用,国家就会混乱、衰败。我们的城市不仅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更是文明社会和依法治国的坚强骨架。因此严格执法是不二法门,监管者决不能放松监管,更不能因为自己的失职和渎职给一个城市带来不文明现象,甚至是严重影响一个城市形象的负能量。如果有法不依,只会让法律因监管缺位而蒙羞;如果执法不严,只会给那些见利忘义的人留下可钻的空子。

  然而,让我们不明白的是,这则雷人标语问世以来受到了的热议与抨击,但是上海市的监管者却在那里装聋作哑。好像这事与自己无关痛痒。如果这样继续下去的话,上海的城市形象怎能发挥出其应有的正能量?如果监管者懒政,那么上海市政府就要对城市的监管者予以责任问责,不能同样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任由这样的负面影响继续在社会上和网络媒体中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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