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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会驻大陆办事机构职能位阶猜想曲

http://www.CRNTT.com   2013-02-07 09:39:20  


 
  由此看来,关于两岸两会互设办事机构的议题,已得到北京的正面及积极的回应,而且更是乐观其成。因此,这已是“好事近”了。其中的关键原因,就是正如王郁琦所言,台湾方面坚持海峡两会互设办事机构,必须体现“一个中国”原则,避免任何会形成“国家与国家关系”的假像,因而估计,他在指导海基会与海协会代表的商谈中,就是秉承这一原则的,故而才能获得海协会代表的正面积极回应。毕竟,大陆方面是极为忌讳“两国论”及“一边一国论”的。尤其是在“外交部”刚通过颁行《驻外人员对外名义与加衔要点》,决定将其派驻无“邦交”国的代表处原先使用的代表、副代表名称,改称为“大使”、“公使”,及将办事处处长改称为“总领事”之际,就特别警惕。

  由于台湾方面秉承了“两岸是特殊关系,不是国家与国家关系”的原则,因而就不可能照搬适用于“国家与国家关系”的《驻外人员对外名义与加衔要点》的相关内容,根本不会是大使馆(代表处)、领事馆“办事处”的礼制,亦都不可能设立“代表”等官衔,更不可能内设领事处、武官处之类的部门,而是将会参考“陆委会”分别派驻香港、澳门的办事机构的模式。毕竟,最近已分别改名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的香港事务局、澳门事务处,是隶属于“陆委会”,而非香港、澳门回归前的隶属于“外交部”,是严格按照“一个中国”及“九二共识”的规定而设立,及安排其内设部门的。

  倘是参考“陆委会”派驻香港、澳门两个办事机构的礼制,海基会派驻大陆各地的办事机构,可能会有如下的几个内设部门:

  一、服务组:分掌旅行证件服务等事项,其人员可能会主要来自“移民署”;

  二、商务组:分掌经贸、投资及商务往来等事项,其人员可能会主要来自各财经部会;

  三、新闻组:分掌新闻发展、文化交流及资讯服务等事项,其人员可能主要来自“文化部”;

  四、联络组:分掌学术、教育及文化及社会各界之交流联系、服务,还有警务联络等事项,其人员可能会来自“陆委会”、“教育部”、“国科会”,以及“警政署”等;

  五、综合组:分掌资料搜集、问题研究、文书认证、庶务、人事、会计及其他不属于各组事项,其人员主要来自“陆委会”、“法务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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