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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会驻大陆办事机构职能位阶猜想曲

http://www.CRNTT.com   2013-02-07 09:39:20  


 
  也就是说,海基会派驻大陆办事机构的性质,有机会将会超逾作为其母体的海基会的受委托民间团体,而活脱脱就是一个“行政院”至低限度也是“陆委会”的“白手套”。或许,是借海基会之“壳”,行“陆委会”以至是“行政院”之实,成为“陆委会”以至是“行政院”实质上的派驻大陆的机构。

  这反倒是一件好事,符合“国统会”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的精神:台方认为“一个中国”是指一九一二年成立迄今之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份,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份。因此,有“陆委会”人员派驻,反而是将会强化“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份”意涵的好事。同样道理,台湾方面也应当允许国台办以至是国务院各相关部委的人员,参与海协会派驻台湾办事处工的作,这或许将能使到台湾方面所渴望的“互不否认治权”得到正式承认及固化。何况,正如王郁琦所言,大陆对台工作系统,通常是一人身兼好几种身分,有人既是国台办官员也是海协会成员,通称“一套人马,两块招牌”。倘若是采用台方所坚持的“对等”原则,双方所互设的办事处就应有海陆(台办)官员同时进驻,采用“两套人马,一块招牌”的运作方式。

  在层级位阶上,“陆委会”是将大陆事务与香港、澳门事务分为两个层次的,亦即两岸事务是属于“中央”的层级,而香港、澳门事务则是属于次一级亦即是“省”一级的位阶。这与北京主管台湾事务的国台办与主管港澳事务的港澳办,是同一层级有所不同,因为大陆是将台湾与香港、澳门同视为“省”级位阶。故此相信,未来海基会派驻大陆的办事机构,其位阶将会根据所在城市的情况,有所不同。比如,派驻北京办事处的负责人,将会是与“陆委会”及国台办平级的部长级人物(也与海基会的秘书长平级);而派往北京以外的各主要城市,则可能会根据城市的规模及重要性,分别比照香港的十三职等及澳门的十二职等,如上海等直辖市是相当于副部长的十四职等官,广州、深圳等副省级市则是相当于部长助理的十三职等官,而一般省会城市则是相当于司局长的十二职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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