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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初中生有悖法律精神

http://www.CRNTT.com   2013-09-22 11:09:06  


 
新闻链接:初中生发帖被拘续:律师将作无罪辩护

   17日下午,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初三学生杨某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杨某曾发微博质疑该县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内情。昨天下午,杨父委托的辩护人王誓华律师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他在了解案情后,打算为16岁的杨某作无罪辩护。

  警方发布

  “杨某散布谣言、煽动群众游行”

  昨天张家川公安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9月12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人民西路一KTV歌厅从业人员高某非正常死亡。在案件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为查明死因,多次要求家属配合尸检,均遭到死者家属无理拒绝。在高某死因未确定的情况下,杨某于9月14日中午在其微博、QQ空间发布所谓高某死亡真相误导群众,造谣发布‘警察与群众争执,殴打死者家属’、‘凶手警察早知道了’‘看来必须得游行了’等虚假信息煽动游行,导致高某系他杀的言论大量传播。”

  “当日,部分社会闲散人员转载、浏览杨某QQ空间信息后听信误导,纠集数十人在案发现场呼喊口号,散布关于高某死因的虚假信息,致使案发现场数百群众聚集,交通堵塞,现场失控,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严重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在死者家属的带领下持横幅到县行政中心闹访,后被我局劝离。为避免事态扩大升级,9月14日下午,我局决定依法对高某尸体强制尸检,并结合调查取证、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调取相关视频资料等大量事实证据,确定高某系高坠致死,排除他杀。死因通报后,其家属对公安机关的结论无异议。但杨某仍于9月15日继续在其QQ空间、腾讯微博发布不实信息误导舆论。”

  “杨某散布谣言、煽动群众游行,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同时给公安机关在处理高某非正常死亡一案过程中带来极大被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据此,我局依法对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并于9月17日将杨某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侦办之中。”

  而18日,张家川县发布官方消息称,“对该案中利用网络平台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给予治安处罚(其中行政拘留1人,罚款5人),对情节严重,发帖转载500次以上的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辩护人说

  “我将为其作无罪辩护”

  名为“独立检察官2011”的新浪微博,贴出了杨某(网名“辉哥”)被抓之前发布的原帖,“辉哥”9月15日21时40分称:“钻石国际KTV(案发地)的法定代表人是张家川县人民法院的×××”,“试问小县城的法院×××的工资如何才能投资建起一个几百万的TKV”等等。北青报记者通过联系杨某的父亲了解到,以上内容确实是杨某所发。

  昨天下午,杨父委托了王誓华律师为杨某的辩护人。王律师表示,“在了解案情后,我打算为杨某作无罪辩护。”但因为忙,他没有透露辩护的法律依据和案情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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