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欲解新疆问题 就要了解新疆症候的历史语境

http://www.CRNTT.com   2014-05-26 09:37:29  


 
  国内外的误解与放大

  正如前所分析的那样,所谓“新疆问题”是非常复杂的复数问题,即便是不带偏见地将它们概括为“新疆问题”,都不可避免地简单化,带有某种无形的地域歧视性,更不用说,“新疆问题”的激化,的确与各方的过度性反应或有意无意地曲解有一定的关系。这不仅会将共性问题解读为特定的地域或民族问题,而且会将一般性事件渲染、放大,甚至使得低烈度的事件发酵为可怕的种族仇杀。

  比如现在许多内地人一提到“新疆人”,就会想到“新疆小偷”。其实全中国、全世界,哪个地方的人都会出现小偷,可是只是因为人种、语言差异,维吾尔人、新疆人,就被冠上了这一恶名。虽然当某种犯罪现象与某个地区或某个族群的人比较多地联系在一起时,是有进行社会学深层分析的必要,但是片面地将某种犯罪标签烙印在一个地区、族群身上,显然是荒唐的。

  前年底在网络上被抄得轰轰烈烈的“天价切糕”事件同样如此。这原本不过是一起普通的强买强卖的事情。那些卖切糕的维吾尔农民,与近二三十年来成万上亿到城市中来讨生活的内地农民没有什么本质的差别。进城的农民,有可能是守法的,也有可能会犯罪;有靠辛苦劳动本份赚生活的,也有利用不当手段搞钱的,这并不会因为地域或人种长相的差异,而有什么不同。但悲哀的是,就因为某些卖切糕者的强买强卖的行为,所有的卖切糕者,都成了“切糕党”;甚至好像整个维吾尔人都成了“卖切糕的”。

  至于说不当的种族性的过度阐释,将低烈度的事件演化为可怕的种族仇杀之例,无过于韶关6·26斗殴事件演变为大规模的“09年乌鲁木齐”民族仇杀惨剧。当今中国社会与6·26相类似的事件并不罕见。例如2011年广东增城6·10事件,据说起因是增城市新塘镇治保会工作人员殴打了一个摆地摊的四川籍孕妇,随后引发大规模的抗议骚动,其中带有较鲜明的川籍民工与本地人冲突的色彩。但它并没有演变为全面性的川人和粤人的冲突,更没有成为具有全局性影响的什么“四川问题”、“川粤冲突”。

  虽然从社会学角度看,这正是民族划界、族群动员的烈度所在,但正因为要降低相关问题的危害性,需要理清究竟是哪些因素、哪些人共同造成了对“新疆问题”的片面放大、差别性解读。

  首先客观上维吾尔人在人种外貌及语言、文化上与汉人差异较大,容易被标签化。其二不少内地人不了解新疆和维吾尔,对他们的确抱有程度不同的偏见与歧视;而相应也有不少维吾尔人对汉人存在偏见,新疆人对内地人也不无偏见。其三新疆存在民族分裂问题,容易让人产生相关联想。其四新疆或涉疆的暴力事件,不少的确带有特定的族裔与宗教冲突的性质或色彩,而且其暴力伤害性也更容易引起人们的恐慌。其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宣传教育、执法检查、办理有关事项时,存在差别性对待的情况。有时是出于客观上的无奈,比如机场安检,为了安全与效率兼顾,对于西藏和新疆籍(尤其是藏或维吾尔等长相者),就会检查得比较仔细;但不少情况下,方式方法上的简单、粗暴,也会让少数民族同胞的自尊深受伤害。比如新疆、西藏人在内地城市住店难的问题等。其六是分裂分子的故意曲解、煽动或偏见。其七是境外媒体的片面解读。其八甚至也包括有良心、有正义感的人、“公知人士”,简单地将所有相关问题和现象,都归之为国家甚至汉族对维吾尔人的压迫。

  综上所述,“新疆问题”的原因及性质的确是复杂而多样的,虽然上述情况并非笔者独识,但却极少得到综合性地阐释。这就造成有关方面在努力解决“新疆问题”(其实也包括“西藏问题”等),总是本能地采取单向性的经济、政治、意识形态举措,抓不住问题的关键与核心;而专家、学者们在看问题时,哪怕是同时谈到了相关方面,但也常常是分而论之,理不清它们彼此间的关系,有意无意地将问题原因单一化。“新疆问题”的错综复杂,决定了它的长期性与艰巨性,不管是谁、什么力量主政、主导新疆,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要想使得“新疆问题”真正朝向良性解决的方向稳妥而持续地挺进,必须综合、全面地寻求解决之道,至少要注意以下几方面原则的谐调并举:

  以社会安定为前提,以中央指导调节为枢纽,以全国支援为辅助,以地方力量为主体,以民主法制(尤其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规范,以现代文化倡导、传统文化保护、文化民间自治、培育共有家园意识为精神文化发展之原则,以兼顾生态、效能、利益普遍惠及的经济建设为动力;而上述所有这一切原则的贯彻与落实,最终都应该指向这一核心且基本的目标——有机社区结构的重建,祥和、包容、公民自主的宜居家园建设。

  (作者早年曾在新疆读书、下乡、并工作,现为暨南大学文学院教授)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