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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应以土地财产权变革为先导

http://www.CRNTT.com   2014-07-28 09:11:13  


  中评社北京7月28日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利茨说:21世纪人类最大的两件事情,一是高科技带来的产业革命,另一个就是中国的城市化。

  经济参考报发表中国民法学研究会顾问马俊驹文章认为,城市化须以人口和土地自由、有序地流动和集中为前提。中国改革开放后,亿万农民蜂拥涌入城市,数万平方公里的集体土地迅速归入城镇,一个声势浩大的城市化浪潮席卷而来。在中国,与城市化直接相关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土地问题,对农民而言,土地权利是他们能够跻身城市化进程的经济基础。这期间,传统土地观念与城市化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发生冲突,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制度缺陷与农民的身份转换、经济利益发生矛盾。农村土地财产权结构的变革已刻不容缓,它已成为解决多重社会矛盾不可或缺的关键一环。

  中国城市化应以土地财产权结构的变革为先导

  文章表示,一个现代国家随着经济的增长,人口和资源就会不断向城市集中。一大部分农民开始离开土地、离开自己世代居住的家园,转变为城市的劳动者,一部分土地资源转为城市土地。这是所有国家必经的城市化过程。城市化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传统农民的终结”。

  中国有着悠久的农业文明,农民是社会的主体,土地是农民生存的源泉。农民世代依附在特定村落的土地上,没有特殊的缘故谁也不愿意远离自己的家园。在农民的理念当中,土地具有可靠性,它可以一代一代传承,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中国共产党人首先认识到:“谁赢得农民,谁就会赢得中国;谁解决了土地问题,谁就能赢得农民。”鉴于此,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将中国革命与土地改革结合在一起,把贫苦农民作为无产阶级在乡村的基本力量,使中国革命取得了胜利。建国后,为了实现共产主义的宏伟目标,使每一个农民能够拥有平等的土地权利,我们废除了土地私有制,建立了由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公有制。

  但是,由于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广大农民还缺乏集体化的迫切感和主动性,所以人为主导的农村土地变革并未取得预想的效果。为了中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财产权结构必须要做相应的变革。

  农村土地财产权结构的变革必然会遇到观念的障碍,实施农村土地财产权结构的变革,首先要解决两个重要的认识问题。

  将土地视为农民的社会保障是土地财产权变革的最大阻力

  文章提出,中国改革开放后,农民从集体土地上获取了法定的使用权,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带来全国农业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那一块块土地成为大部分农民生存保障的生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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