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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中国的互联网治理

http://www.CRNTT.com   2014-11-28 09:59:51  


 
  此外,互联网也带来了观念乃至生活方式的改变,并为公众的政治参与营造和发展了新的公共空间、途径与方式,使以往在传统大众传媒无法实现的个人表达和言论自由得到展现,被压抑的参与热情重新得到了释放,增加了公众的话语力量,并创造了一种全新的对政府的网络监督模式。与多数国家相比,这点在中国表现得尤为必要。原因在于,中国是一个转型国家,而且是世界上的转型国家中独一无二的超大型国家。

  转型的多重性、复杂性使得很多事情都易于成为社会的公共事件,而政府治理手段的落后以及对网络的严重不适应,更加剧了这一过程的政治化,这使得互联网对政府治理提出了严重挑战。

  无论是民主社会还是非民主社会,政府天然倾向于垄断信息,只不过在民主社会,有相当完备的法治强制政府信息公开,政治过程公开,但在中国,有关信息公开的法律层次低,约束力弱,在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形成了一种信息不对称,官方控制的传媒只是一种单向度的传播,其任务是把信息“推”给对象,采取的是“灌输”和“宣传”的方式。这种情况下,民众无从选择,只能被动接受加诸于自己的结果,自然也就更谈不上有效监督政府。

  但网络的出现和迅速发展改变了这种状况,创造出一种全新的网络监督模式。传统的监督基本上是一种间接监督,在其过程中,时间和信息的损耗在所难免,加之体制缺陷以及各种非正常因素的干扰,监督效力比较有限。而网络尤其是社交媒体的出现,创造了一种更为直接、快捷的监督渠道,扩大了公民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使公民能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主体地位,甚至构成了直接民主的某种形式。近年兴起的“网络问政”就是大众直接参与政治的体现。

  对于互联网给社会带来的这种全局性的变化和挑战,客观而言,政府也在努力适应,充分利用网络,传达政策意图,改善政府形象,拉近与公众距离。然而,政府总体上尤其是基层政府和官员,并没有认识到网络的独特功能和它所创造的全新监督模式而起的积极作用,缺乏互联网思维,把它变成政府工作的得力工具,而是过分看重其负面效应,把网络民意和网络监督看作洪水猛兽,不愿接受网络监督,甚至妖魔化网络监督,或者把“网络问政”作为一种做秀的道具和长官意志的点缀。

  特别当网络民意触及到政府和官员的切身利益时,还会出现采取专政手段打压网民的情况。去年以来,政府就借对网络谣言的清理加大了对网络舆论的管控力度。但这种管控只是暂时把网络矛盾通过高压手段压制下去,而非是消解矛盾,所以它并非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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