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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健语中评:特赦罔顾法治 和解不应设条件

http://www.CRNTT.com   2017-04-21 00:10:48  


 
  此外,朱家健认为,检控决定、定罪判刑量刑,是律政司和法院的工作,泛民不能干预司法系统。法治不能谈判、交易和妥协,更不能为“占中”罪犯大开方便之门。从“特赦论”中可见泛民政客的自私,他们为了自身利益把法治精神作交换条件,把法治降格为可沽售的货品或工具,以及日后随时可贩卖或作摇钱树。他认为,泛民政客立场摇摆不定,其说服力大打折扣。

  朱家健批评,民主党和公民党的头脸人物说出这样的怪逻辑,实属荒谬,犹如“今天的我打倒昨天的我”。其中,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具有大律师身份,提出以特赦换取大和解是践踏法治,是法律界大笑话,泛民政客是毁法治者的始作俑者。

  朱家健认为,普遍来说,特赦只适用于已有最终判决的囚犯,未进入法律程序、未有判决或在上诉阶段者均不适用,且特赦要有人道理由。若“占中”三子等人是老弱伤残或身患顽疾重病,届时或可申请。但获特赦者通常是诚心悔改的,所以“特赦换大和解”只是绰头。

  朱家健表示,社会要前进,须先行凝聚共识,现届政府和候任特首均已向泛民政客示好,主动伸出橄榄枝,天时地利掌握了,人和将是关键。破冰的东风将是泛民政客的诚意,求同存异不应是表面的,泛民须在不设条件下接受特区政府的善意,才算是懂得政治和识时务。

  “既然是和解,那为何仍谈手段,分敌我彼此?”朱家健表示,民主党、公民党已提出和解,但方法用错,不应是等价交换,而是泛民政客也应释出好意。他比喻,泛民与特区政府就像一对关系曾出现裂痕的夫妻,同一屋檐下,须双方各走近走步,不能再愈走愈远。

  他建议,泛民政客可透过加入建制,成为管治团队一员来成为持份者。特区政府应用人唯才,邀请泛民有应之仕加入政府管治班子、公共机构或谘询委员会,而泛民政党也可放宽党员加入政府必须退党的限制。

  “泛民政客日后在立法会表决时,也可根据选民主流委托和个人意志而非跟所属政党捆绑投票,或许,香港或现意想不到的崭新政治生态。”朱家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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