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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广昭:当代中国政法机制之变迁

http://www.CRNTT.com   2012-07-16 11:48:29  


  中评社北京7月16日讯/改革开放后,在中国的政治结构中,有这样一个特殊的机构:政法委员会。与其他国家政治比较,这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式机构:它在中国的政治、社会稳定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政法委作为中国政法工作的最重要机制,自身机构、制度的变革,折射出的是中国社会的变化与法制认知的变迁。学者张广昭今天在新加坡联合早报撰文“当代中国政法机制之变迁”:

  1978年,在经历了十年文革动乱后,中共中央重新设立中央政法小组,负责处理包括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民政部在内的政法事务。两年后,中央政法小组改制成为中央政法委员会,这一名称沿用至今。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1980年代的中央政法委书记彭真、乔石都只是政治局委员,陈丕显更仅是中央书记处书记。与之似乎形成某种相关的是,那时的中国,非常推崇法制的观念。

  邓小平在1986年6月的一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就强调,要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当时的表述对现在的中国都相当有针对性:“党要管党内纪律的问题,法律范围的问题应该由国家和政府管。党干预太多,不利于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这是一个党和政府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政治体制的问题”(《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63页)。

  接着,在1988年,中共在探索党政分开的政治体制改革中,决定撤销中央政法委,取而代之的是中央政法领导小组,其成员由中央各政法部门的领导兼任。当时政法系统不少人认为,这意味着中共对政法工作的放弃或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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