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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党职的蔡英文倒是符合“适当身份”

http://www.CRNTT.com   2012-08-24 08:56:34  


 
  这是典型的“两分法”。实际上,现时已经与中共建立党际关系的台湾地区泛蓝政党,包括中国国民党、亲民党、新党,其领袖是可以打着党的旗号,并以党主席或名誉主席的领袖职位身份,前往大陆与中共进行党际交流活动,并共同参与曾经被称为“国共论坛”的“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而且,这也已经形成了制度,并分别写入了“胡连会”《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及“胡宋会”《会谈公报》。

  关键的原因,就是泛蓝三党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赞同“九二共识”,反对“台独”。尽管在意识形态方面,泛蓝三党与中共之间仍然存在着重大的差异,但由于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统一这个核心问题上是一致的,就有了搁置争议、求同存异,积累共识,创造共赢的可能性,就建立了进行党际交流的政治基础。

  反过来,其实在意识形态方面,在《民主进步党党纲》中撇开“台独党纲”部份内容不计,其余内容大多是属于主张“民主社会主义”和“福利社会主义”的,虽然与中共所信奉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科学社会主义”仍有着重要的差异,但却都是属于广义上的社会主义理论,亦即民进党也是广义的社会主义政党。但在国家主权和领土统一的核心问题上,民进党的台独“党纲”中所主张的“基于国民主权原理,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及制定新宪法的主张,应交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选择决定。”却是分裂国土的,与《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中的“按照‘一个中国、两种制度’的方针,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完成国家统一大业”相抵牾。

  因此,民进党欲要与中共进行党际交流,党主席或其他高层党职人员要以党职身份前往大陆进行访问,首先就必须废除“台独党纲”。

  有人说,民进党不是按照“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以《台湾前途决议文》“冻结”了“台独党纲”了吗?为何还要提“台独党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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