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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怎么样的公民教育

http://www.CRNTT.com   2013-02-19 14:18:57  


 
  王人博:不管怎样弘扬儒家价值观和伦理道德,我们要承认一个现实:儒家作为一个系统的价值体系,随着晚清的崩溃,实际已经倒塌了。我认为,儒家根深蒂固的生发基础还是农耕文明,它和农耕之间还是有内在的关联性。

  我个人看来,在工商文明的框架下,儒家起的作用,首先,在性质上是碎片化的,但是,在我们的工商社会向西方文明靠拢的过程中,儒家作为一个碎片化的价值,却还是能够帮上忙—特别是它对公民个体的成长的意义。比如儒家强调“君子之德”。儒家的“君子”概念,跟共和主义语境下讲的“公民”很接近,讲德性,讲责任,讲修身。作为一个公民这些肯定都是有用的。共和体制下的公民,他不可能是个无法无天的、下三滥的一个人。在这方面,我认为儒家肯定可以帮上很大忙。

  再一个,传统的五伦。像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这样完整的体系可能现在已经没有了,但这样的价值在当代肯定是有用的。难道到了当今社会,我们就不孝敬父母吗?就不讲究夫妻的互敬互爱吗?这是公民个体必须要有的基本教养和伦理规范。

  《南风窗》:儒家对君子的理解是否表明,它仍然是一种精英政治,因为人民是需要“被教化”的,这一点和西方的公民社会建设话语能否接轨?

  王人博:儒家的教化方式导致的必然是精英统治。什么叫德治,就是有道德的人、修炼成为君子的人来统治其他达不到这个目标的人,因此形成了君子统治小人的秩序,也就是有德行的、精英的集团,来统治没成为君子的那些小人。这和西方的概念不一样,这也是我认为儒家的一个负面的东西。

  当时,梁启超到美国去,看到美国的宪政体制以后,说它的体制不好,他批评说,“参加总统竞选的都不是最有德行、最有能力的人”,这代表他心目中的预设是,美国的宪政体制还是应该由精英来统治国家。

  西方的逻辑恰恰倒过来。它首先假定人人生来平等,并通过法律把实质的不平等转化为法律意义上的平等,规定在法律意义上,大家享有平等的权利,这是西方文明带来的一个结果。它起码做到了一点,也就是在同等条件下,每个人的权利、人格是平等的,虽然实质上社会地位不平等。

  我们很难改变这么多年的儒家精英统治的观念,但我认为最好的结果是,可以在接受精英统治的前提下,再把西方的法律意义上的平等作为一个补充条件加进来。从而形成有德行、有能力的人统治社会,同时也给那些没有德行、没有能力的人一定意义上的人格上的尊重。我认为这样的一种儒家文明和西方文明的补充结合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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