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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既得利益集团的策略选择

http://www.CRNTT.com   2014-06-09 08:33:30  


 
  还有一点不可忽视的是,在当前环境下,国企面临“声誉机制(Reputation system)”约束:即国企被视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支柱”这一名声,加之全媒体时代强有力的舆论监督,迫使国企不得不自我约束其腐败与滥用行政垄断地位行为。

  看来,民营化至少不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这点可以确认。那么,不民营化,是否可以通过提高现在的国有企业利润分红比例解决公平问题呢?当然可以。目前学界以及国家制定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就是这种思路。

  但还有一种更恰当的思路:把国有企业的利润作为公共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与税收和其他公共财政收益一样纳入统一的预算管理。即通过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国企利润,而不是简单确定一个国企利润分红比例。这可以使国有企业更好地体现“国有”性质,更好地服务于全体股东即老百姓的利益,尤其是可以通过服务于民生缓解收入分配矛盾。

  观点二:改善社会公平的最优先考虑应该是改善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

  仅就“收入调节”这一环节而言,至少有四件事需要去做:保障弱势群体生活底线;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抑制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实际上,改革首先要打击既得利益集团的主张,落实在政策层面,就是把抑制过高收入和取缔非法收入放在更优先位置;而且,这是一种涉及到存量的改革,用主流学者的话讲,“就是要向既得利益集团开刀”。

  本文认为,改革最优先考虑的,必须是保障弱势群体生活底线,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可简称为“保底”、“提低”。

  首先,就改革的迫切性程度而言,应该把“保底”和“提低”放在优先位置。在社会财富极大涌现、全社会中高收入者生活总体都比较丰裕的时候,低收入群体生活却仍旧十分困难,他们中少部分人甚至连基本的“免于饥饿权、身心健康权和受教育权”都无法获得保障,这种反差太过鲜明。把“保底”和“提低”放在优先位置是非常必要的。

  从操作上的可行性看,把“保底”和“提低”放在优先位置,更可以大大减少改革过程中的障碍。收入分配改革因其是最直接的利益格局调整,容易遭到既得利益集团的抵制。对既得利益集团的“重围”采取“硬突破”固然也是一种思路。但还有另一种思路是“绕过去”。而这种思路成本可能更低。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收入分配改革一开始,就把“抑制高收入者收入”与“取缔非法收入”作为“突破口”,等于是直接从既得利益者手中剥夺部分既得利益,而在既得利益集团很强势的情况下,有点类似“虎口夺食”,势必会激化阶层利益冲突。而如果我们在分配改革起始阶段,把“保底”和“提低”放在优先解决位置,一方面在政治伦理与道义上任何阶层都无可挑剔,另一方面因其并未大范围触及既得利益者已有利益,既得利益者更没有理由阻挠改革!

  这其实与整个中国改革的大思路是一致的。为了顺利推进改革,最大限度克服改革中可能遇到的阻力,整个中国改革的思路就是“在存量不动的情况下,先在增量上做文章”,或者说“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思路”。比如,先不着急对传统公有制进行改革,而是在公有制之外培植起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三资”经济。等到时机成熟,再来改革传统公有制使其更有活力。套用在收入分配改革上,我们也不妨首先不去重新分配已有的财富蛋糕,即先不急让“先富”者往外吐,而是着力在后续的全社会分配格局中更加倾向于“未富”人群,让新涌现的财富优先惠及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劳动者,即在“增量财富分配”上做足“公平优先”文章。这种办法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收入分配改革中的矛盾。

  最后,优先“保底”和“提低”也更符合收入分配改革的最终目标。改革的目标并不是“均贫”,而应该是“共富”。现在有一种思路可能有问题:比如,因为中国社会保障领域不公平状况较为突出,于是,有人提出公务员社会保障向事业单位职工看齐,事业单位职工保障向企业职工看齐,企业职工保障向农民工看齐。而实际上,我们需要努力的不是要把公务员享受的保障剥夺,使他们生活如今天的农民工;而是要把农民工的保障程度提高,使他们未来生活得如公务员!也正是从追求“共富”的意义上看,与强行抑制高收入者收入相比,更应该把尽快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摆在优先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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