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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台湾海峡不可任意穿越 | |
http://www.CRNTT.com 2019-08-30 00:06:15 |
(一)台湾海峡是否为中国的内海? 有观点认为,大陆政府对领海基线采取分批公布,截止到2006年,尚未公布其余的领海基线位置或基点的地理坐标图,无法得知其如何看待台湾海峡的定位。〔9〕因大陆历来视台湾岛为其领土的一部分,大陆虽未正式宣布完整之领海基点基线,然其企图将台湾海峡纳入其领海范围的意图相当明显。大陆领海及毗连区法规定了直线基线法。大陆领海范围涵盖了台湾海峡。〔10〕这一谬论认为大陆会将台湾海峡划为领海,与美国智库研究员的观点如出一辙。只不过美国智库研究员更进一步,认为中国试图营造台湾海峡是中国内海的舆论。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将海域分成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等不同法律性质的区域。根据《公约》第8条1款规定,内水是指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水域。大陆早在1996年5月15日就公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宣布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这一声明涉及两组直线基线。第一组是从位于渤海东南的山东半岛东端的“山东高角”一直南下到海南岛西海岸。第二组基线是西沙群岛的直线基线。台湾海峡沿岸的基线属于已经公布的范围。因两岸分治的客观现实,台湾当局也在1999年划出了台湾本岛的“领海基线”。因此,从客观上说,中国在台湾海峡两侧已明确了内水的范围,即大陆沿岸和台湾本岛沿岸基线以内的海域,这部分海域仅占台湾海峡全部水域的一小部分。《公约》规定,领海是领海基线向外12海里的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12海里,台湾海峡仅其中的小部分是领海。易思安之流诬称“中国想要营造台湾海峡是中国内海的舆论”、“大陆将台湾海峡纳入其领海范围的意图相当明显”,不但显示出其欠缺海洋法基础知识,严重忽视两岸已确定台湾海峡的内水范围这一事实,而且蓄意制造中国威胁论。 (二)台湾海峡是否存在公海? 早期国际海洋法将海洋分成领海和公海二个部分,即“领海外即是公海”。《1958年公海公约》第1条将“公海”定义为“不包括在一国领海或内水内的全部海域”。1982年《公约》在起草之时,因对公海是否包括专属经济区引发了争论,所以未明确界定公海的定义。《公约》第五部分有关专属经济区新制度,将沿海国对领海以外区域的某些与资源相关的活动的管辖权和主权权利,扩展至距沿海国基线起200海里。〔11〕 尽管《公约》未定义公海,但第86条提及第7部分公海的规定“适用于不包括一国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由上可知,公海是指各国内水、领海或群岛水域以及专属经济区以外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海洋水体部分。根据《公约》的这一规定,公海的范围已大大缩小,由领海以外的部分变成沿海国管辖海域以外的水体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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