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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赖当局南海主张的变化与未来走向

http://www.CRNTT.com   2024-09-23 00:01:13  


 
  最后,确定断续线法律地位是“固有疆域界线”。1999年2月28日,台湾当局发布《第一批领海基线、领海及邻接区外界线》(第06161号令),在台湾及澎湖两岛、东沙群岛与中沙群岛的黄岩岛外围划出领海基线。该公告的地图中出现南海断续线,并称为“固有疆域界线”。换言之,台湾当局以“官方文件”定义了南海断续线的法律地位,即“国界线”。“固有疆域”一词系溯源自台湾当局一直沿用的“1947年宪法”第四条(国土):“中华民国领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经‘国民大会’决议,不得变更之。”

  前述各项文件各司其职,彼此相连又互补,还有上下的逻辑关系。1991年《国统纲领》表明了海峡两岸同为中国领土,1993年的《南海政策纲领》系附属于《国统纲领》,主张断续线“内”的海域为“历史性水域”。在《南海政策纲领》指导下,1999年《第一批领海基线、领海及邻接区外界线》的地图将南海断续线“这条线”的法律内涵具体化为“固有疆域界线”。透过这三部具有纲领性质的“法律政策文件”,台湾当局解释了1947年南海断续线主张与“1947年宪法”第四条(国土)的关系:即南海断续线“内”的“岛礁”(四大群岛)以及“水域”皆为中国主张主权的“固有领土”。

  (二)“两国论”出台后台湾当局南海主张的后退

  1999年7月9日,台湾地区领导人李登辉的两岸路线一百八十度转弯,公然抛出“两国论”定位两岸关系,引发台海危机。事实上,早在1998年,李登辉当局在其“国安会”中成立了“强化中华民国主权国家地位小组”(以下简称“台独小组”)开始研究“台独版本”的“宪法”与国际法理论,并在1999年5月完成一系列的“台独论述”。涉及南海问题部分,“台独小组”提出“台独版本南海论述”,即建议后撤南海权益主张以解体一中原则。在一中原则框架下,台湾与大陆同属中国,南海主张特别是断续线的存在,则是两岸主权联结的重要组成部分。后撤具体的南海权益主张,包含虚化断续线的内涵,是解体一中原则的重要步骤。“台独版本南海论述”的出台,成了岛内践行“法理台独南海路径”的首次尝试。

  因“两国论”抛出后,遭到海峡两岸的激烈反对。更关键的是,美国基于自身利益需要,直接反对李登辉当局的“两国论”,强力施压要求消音。④迫于巨大的反对压力,李登辉当局不敢采取任何实质行动调整南海主张。但不影响“台独版本南海论述”的持续发酵,后续台湾当局南海主张及作为遂与一中原则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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