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焦点新闻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 
“一中两宪”可否解开史无前例困局

http://www.CRNTT.com   2009-06-21 00:26:55  


齐藤(左)的不当言论有深刻背景
  中评社香港6月21日电/《中国评论》月刊六月号刊登了台湾大学心理系教授、海峡交流基金会顾问、台湾“总统府国策顾问”黄光国的专文《“主权”的“虚”与“实”--面对两岸间的政治现实》。作者强调:“正视两岸间‘一中两宪’的政治现实,是建构两岸间稳定和平关系的基础,而以‘台北中国’和‘北京中国’的名义签订和平协议,则是使台湾人民认同‘中国’的必要条件。”文章内容如下:

  今年5月1日上午,日本交流协会驻台代表齐藤正树在嘉义中正大学举办“国际关系学会第二届年会”。他在演讲中主张“台湾国际地位未定”,并且一度宣称发言内容代表日本政府。

  马英九“总统”从留学美国时代,就非常关注“中华民国主权”问题。4月28日方才利用中日和约签订57周年的机会,在台北宾馆完整阐述马政府对台湾“主权地位”的法律主张。但齐藤正树5月1日的谈话,不仅超出日本政府对台湾“主权问题”不明白表态的一贯立场,更犯了马英九的大忌。因此,马英九立即要求“外交部”召见齐藤,要求他说明发言内容;同时训令驻日代表冯寄台,向日本政府提出抗议。

  事后,“外交部”发言人陈铭政表示,台方已在第一时间要求道歉,对方既然已经道歉,并撤回相关发言,此事可以说“到此为止”。不愿具名的政府高层人士则透露,经过两天的查证、处理,政府已经将此事定调为齐藤正树的“个人失言”,处理上“人归人、外交归外交”,不要让此事影响到推进中的台日关系。

    “个人失言”?或政府态度?

  然而,齐藤代表的发言,真的只是“个人失言”吗?事实上,日本自与中共建交以来,始终坚持:基于国际法原则,领土主权的归属问题只有当事国有权决定,绝非不相干的第三国可以承认或决定。根据《旧金山和约》,日本已经“放弃台湾、澎湖及其附属岛屿的权利”,故关于台湾之地位问题,日本已无任何法律立场去“承认”(Recognize)一个已不属于其领土主权范围内的领土,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日本政府在外交上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国,但在台湾“主权”问题上,则坚持一贯立场,即由联合国来确认台湾当局对台湾是否拥有控制权,若无联合国的确认,日本仍主张“台湾地位未定论”。

  1972年9月29日,日、中建交后次日,日本外务大臣大平正芳在自民党两院议员总会中表示,“有关台湾领土问题,中共方面主张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于此一主张,日本方面表示理解与尊重,并‘未采取承认的立场’,日方表明两国对于此一立场将永远无法一致。”

  时至今日,日本政府此一态度依旧未曾改变。1996年4月10日,外务省亚洲局长加藤良三利用在参院亚洲小组委员会中答询的机会再度重申,依据1972年《日中联合声明》,日本对中共所主张的“台湾为中国的一部分”立场,持“理解、尊重”,而非“承认”。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