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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专家:两岸军事互信机制的机遇与挑战

http://www.CRNTT.com   2014-03-10 00:12:26  


 
  国际上军事互信机制的成功案例,多为国家或地区性组织间建立的区域性军事互信机制,其内涵与“军事互信机制”起源的初衷是基本一致的。而两岸拟建立的军事互信机制,基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与一般意义上的军事互信机制相比具有其特殊性。(12)胡锦涛“12.31讲话”中所言“探讨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问题”,是在“一个中国”框架下、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而建立的一种特殊的军事安全互信关系;是为了有利于两岸协商谈判、对彼此往来做出安排,为稳定台海局势、减轻军事安全顾虑而建立的一种特殊的军事安全互信机制。它不是单纯的两岸军事关系问题,而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建立两岸军事安全互信机制,不仅要着眼具体的“军事领域”“互信”问题,还要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更广泛的“安全互信”范畴,甚至与“政治互信”一并探讨。这是“军事安全互信”在概念外延上有别于“军事互信”的主要特征之一。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已使两岸军事关系上的对抗与冲突大为减弱,而近年来各种非传统安全与复合型安全问题却日渐突出。未来在两岸军事关系上如果要寻求新的、更长远的发展,需突破原有单纯军事/战争问题范畴,以求获得在更大范围、更长时间段内的发展基础与土壤。(13)可见,两岸间的军事互信,不能照搬国际间“单纯军事关系而不涉及政治议题,只是维持双方军事关系现状”的军事互信机制模式,因而在操作上复杂度更高。

  (二)两岸在机制建立的前提、目标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

  前提方面,大陆主张包括建立两岸军事互信在内的两岸任何政治议题都应在“一个中国”原则下进行,“建立军事互信是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的,是两岸政治谈判的结果,是两岸关系进入和平发展阶段的表现”(14);马英九当局主张坚持“两岸对等”、“互不否认”的精神,“一旦谈判,台湾的‘主体性’要获得尊重”,不应有“一中前提”等附加条件,且“大陆要正视‘中华民国主权’屹立不摇的事实、正视台湾繁荣进步的成绩”,正视“‘国军’在第一线奋勇抗日”的历史贡献,“以坚强的‘国防’战力为后盾”,决不能“因谈判而放任军力衰退”,并将“向美国采购更多的武器来自我防卫”,同时,马英九还多次要求“大陆必须先撤除瞄准台湾的飞弹”,“陆委会”称这是“必须去除的最大障碍”,“国防部”也认为须坚持“放弃武力犯台”与“对台针对性部署要减少”两大原则,“至少放弃武力对台是必须的”。(15)

  目标方面,大陆希望藉由机制的建立使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局面得以巩固和深化,最终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台湾当局推动两岸军事互信“并非与大陆谈统一”,其军事动机是“预防战争、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政治目的则是实现台海和平制度化,“以保护台湾安全及维护两岸和平、区域稳定和岛内安定繁荣为目标”,希望藉此使“不武”制度化,从而巩固“不统、不独”之现状。(16)此外,虽然两岸目前在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交流密切,但在军事上仍是对峙状态——台湾仍将大陆视为最大假想敌(17),而大陆亦未放弃以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可能性(18)。对大陆而言,军事互信是未来两岸政治统一的一个过渡性安排。如果没有“一中”的政治互信,大陆不会有意愿和台湾谈军事互信;对台湾而言,由于两岸军事实力差距的扩大,如果大陆不能够向台湾展现其和平发展的善意,确保用和平方式来解决两岸关系的政治承诺,要谈军事互信机制也会很难。(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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