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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货贸谈判政治宣示高于实质内容 | |
http://www.CRNTT.com 2014-08-29 08:41:45 |
《两岸货贸协议》协商将会在“张显耀案”中“逆风”举行的消息,似是台湾方面单方透露,因为大陆国台办尚未证实。但这么重大而且又是涉及双方的事情,卓土昭不会轻举妄动,应是双方已经取得共识并已确定,卓土昭才“敢于”单方面宣布,实际上据说大陆海协会是于二十六晚上点头同意的。至于国台办这边尚未宣布,估计一方面是尚未正式确定具体地点(据说有台北市和桃园县两个选择),另一方面也并非恰逢国台办例行记者会时间。倘国台办发言人也予以宣布,就已是“板上钉钉”,“珍珠都冇咁真”。 恢复《两岸货贸协议》谈判,应是在本年度内,两岸关系事务及两岸协商的重大进展。因为这次协商,不单止是受到“张显耀案”的影响,而且更是受到“太阳花学运”的阻滞。实际上,这次协商本来应是五月间进行的,但受“太阳花学运”事件影响而遭搁置。后来在经过两岸“力挽狂澜”式地进行恢复氛围的努力,尤其是在国台办主任张志军访问台湾后,八月初的两岸经济合作会议第六次例会取得初步共识,八月底恢复《两岸货贸协议》协商,台湾方面极力希望能争取在今年底中国大陆与韩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之前,持续加紧《两岸货贸协议》的谈判进度。 遗憾的是,偏偏在此时爆发了“张显耀案”,而张显耀就正是台湾方面出席两岸经济合作会议第六次例会的主代表。不过,台湾方面仍然坚持能够如期进行协商,当听大陆方面表达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准备,包括办理出境手续等,因此恐会赶不上时,卓士昭还提出了“移船就磡”到大陆进行协商的设想。可见,不但卓士昭是肯担当敢作为的政务官员,而且也折射出台湾方面,越是遭到挫折就越是要克难前进的急切心情。 其实,在“立法院”完成《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立法之前,两岸进行货贸协议谈判,基本上等于是“事倍功半因为又可能会遭到民进党当局的阻挠,并籍口“逐条审查,逐条表决”,采用挟持其中一些被其指为“有问题”条文内容的手法,而使得整份协议支离破碎,基于国际惯例又不能修改,因而等于是整份协议被否决,谈了等于白谈。因此,最“稳阵”的做法,就是等到“立法院”完成《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立法之后,按照该“条例”所规范的程序进行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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