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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法理台独”的南海路径及演变

http://www.CRNTT.com   2023-01-02 00:04:45  


 
  换言之,“台湾法律地位未定论”系企图“阻止”中国取得台湾地区的领土主权,进而在法律上“剥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台湾地区行使主权。此谬论固有诸多法律漏洞,不值一驳。更重要的是,此谬论与台当局实际主张或实际控制的“领土”也不一致,因为有些“法律地位已定的领土”(如金门、马祖、南海地区等)无法套用此论述。国民党政府自二战末期,基于实际主权行使之事实与历朝历代相承的历史证据,主张南海断续线内的“岛礁领土主权”与“海域主权”,与所谓1949年后在台湾地区生成“新国家”的“台独谬论”相冲突。若不歪曲处理,“台独路径”则不通。

  (二)“法理台独”在南海践行的法律屏障

  中国作为二次大战的战胜国,基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在日本无条件投降后,随即收复台湾和南海地区,并对外宣示此主张,且获相关国家默认。〔2〕 1947年公布的《南海诸岛位置图》,其断续线亦怀抱台湾岛,就是宣示恢复或取得领土主权的最好证据。1949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为中国唯一合法代表,基于政府继承的法理,其行使主权的领土范围自然涵盖南海和台湾地区。

  1949年后,台当局亦延续同样的“大中国”领土主权主张,且奠基于1947年国民党政权在中国大陆制定的“宪法”(“一中宪法”),更未宣布独立。民进党当局主张“台独”,不承认中国拥有台湾地区的领土主权,但其所从出的国民党政权在1947年公布的南海断续线却将台湾、南海与中国大陆牵在一起。对1947年位于南京的国民党政府而言,《南海诸岛位置图》中断续线系宣示中国拥有台湾及南海诸岛之主权。1949年国民党当局避走台湾,不放弃包含南海断续线的《南海诸岛位置图》。就1949年后的台当局而言,从中越边界口出发的断续线系彰显其不放弃中国大陆与南海领土之意志!断续线内的领土主权主张遂构成“法理台独”的障碍。

  要切断台湾与中国大陆之间的主权联结,最直接的方法是通过“修法”放弃彰显南海领土主张的断续线。民进党在2016年上台前,党内重要人士接连预告放弃断续线及其所含的主张。然依据台湾地区法律,“领土变更案”等同“修宪”。

  《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该法第八条用涵盖方式定义“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未明定“放弃南海主张或断续线”属于该“事实”,但中国政府官方对此的态度是明确的。2018年10月17日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针对台湾“时代力量”党提议“公投法”修订草案,倡议将“领土变更”和制定所谓“新宪”列入公投适用事项,意图通过所谓“公投”实现“领土变更”,大陆坚决反对,认定此举就是“台独”分裂活动。显为中国政府对《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的解读,即台湾当局意图通过“修宪”或者其他法律,或是透过其他任何方式实现“领土变更”,均属于该条规定的“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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