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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基本没有”教育部 | |
http://www.CRNTT.com 2011-04-08 11:52:14 |
■ 分权的教育体系 为什么美国基本没有教育部?当然是宪法规定使然。美国实行的是联邦制度,中央与地方各级高度分权,中央不能任命州长、县长,国有国法,但州有州法、县有县规。 与国防、外交不同,教育是一个受教育者高度个性化、高度区域特色化的领域,全国统一的规则是不合适的。以课程为例,美国教育部无权制定全国性的课程大纲,只能给出粗线条的教育指导。不存在全国性的统一课程标准,各州也不存在统一的课程标准,各州只是向各个学区颁布指导性纲领,具体的课程标准是各学区自己制定。各学区之间存在很大差异,而且同一学区的不同学校,课程设置也不尽相同。 作为大国的美国的不同社区,其价值观、教育理念、经济发展程度、传统文化等都有相当差异,这些都对课程设置有直接影响。在具体教学中,任课教师对教材的选择有很大发言权,可以自行决定选用的教材。既然联邦政府不负那么多责任,也就没必要有那么多权力。可谓百校竞舟、万师争鸣。 急救知识的教育:政府有限引导、因势利导 当然,基本没有教育部不等于没有教育部,不等于联邦政府完全不管教育。只是这样的管理是引导、劝导、诱导、利导,但绝不是强制。 1991年乔治.布什总统签署了具有法令效应的《美国2000年教育战略》,1994年政府以法令的形式颁布《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2001年小布什总统颁布《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法案》,2002年美国教育部公布《美国教育部2002~2007年教育战略规划》,等等。 这些法规均没有强制性,但联邦政府会拿出资金,资助愿意实施这些法规的地方政府。一项没有强制性的规则,如果在引导之下被几乎所有地方采纳,是否比强制性规定有更好的性价比呢?美国教育的以分权分散模式为本再辅之以联邦政府的有限引导,应该是成功的,美国人始终对政府过多的集权保持高度警惕。 比如,美国要求,任何一个国民在18岁之前,必须掌握基本的健康与卫生知识,例如急救知识。这样的规则并不是强制执行,但在政府与非政府的联合努力下,已经被几乎所有中小学校与幼儿园采纳。庞大的美国红十字会、美国心脏协会、美国癌症协会、美国高等健康教育协会、美国公共健康协会、美国学校健康协会以及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会为中小学提供急救培训与其他各种健康知识的传播。企业、政府机关等机构也会定期开展急救等生命知识培训。 据钟家润先生介绍,美国的急救课程从幼儿园就开始。在2—6岁,让孩子明确知道哪些东西是危险的,这是急救知识普及的前提。比如,电线插座、煤气开关、热水器、刀具及所有锋利的物品等。在幼儿园,老师们会用各种材料制作出电线插座等模型,然后用洋娃娃做示范,演示出洋娃娃接触电线插座后,被电击而倒地的一幕,让孩子于游戏中感知什么是危险。这样的课程占到整体幼儿教学总课程的1/3。 小学阶段的急救教育,主要是普及打急救电话、求救以及一些简单的外伤包扎等。除了要牢记急救电话号码911外,还要学会在呼救电话中讲什么话。比如,首先要说清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如果在自己的家里,拨打电话时要打开房门;如果是在夜晚,首先要打开房间里所有的灯;其次要尽可能说清目前的危急程度及发病多长时间;再次要说清病人家庭或发病地点的详细地址和电话号码,及等候救护车的确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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