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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答中评:一定会依法处理港独 | |
http://www.CRNTT.com 2016-04-24 00:13:58 |
内地《人民日报海外版》昨日刊登题为“和理非”的文章,其中引述“法律界人士”指:“‘港独’分子组党已构成实质行动,触犯《刑事罪行条例》,条例中有涉及煽动、颠覆等罪行,但香港特区政府从未引用,香港律政司需要详细研究,考虑是否采取法律行动。”文章还引述“政界人士批评”,指有关“港独”的言行“把香港推向危险的境地,事到如今,特区政府不能再姑息”。 袁国强:考虑循四方面应对“港独” 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昨日在另一场合表示,“港独”违反香港《基本法》,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因此律政司会很严肃去处理。 他说,港府会按照正常程序,包括交由执法机关进行调查,然后在得出调查报告后采取行动。而目前港府正考虑循四个方面应对“港独”,包括:《公司条例》、《社团条例》、《刑事罪行条例》以及其他方面的刑事罪行。 上述四个方面其实皆属于香港本地法律层面。例如目前香港的政治团体或组织,大多根据《公司条例》或《社团条例》成立。而早前“香港民族党”向港府公司注册处申请登记时,已经遭到拒绝。 不过有泛民中人认为,看不到在香港现行法律下,可以如何处理主张“港独”的人士。 林焕光:看不到多数港人认同“港独” 香港特区行政会议召集人林焕光,亦同林郑月娥持相近的观点。他认为,大家不用花很多时间或很多精力,甚至不用认真去讨论“港独”议题。 林焕光指出,自由社会总有人为了吸引注意力,去说一些很特别的事。但是如果这部分人的行为超越了法律的界线,自然会有后果。 他还表示,目前看不到绝大部分香港人,会对“港独”的命题有任何真正的认同,因为大家很清楚香港的历史、特区的背景,以及香港与国家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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