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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勋语中评:倘失议员资格 梁游自行承担 | |
http://www.CRNTT.com 2016-10-26 00:06:34 |
对于梁君彦押后二人宣誓的裁决,刘国勋认为是适当做法,因为目前社会上有意见指二人早前的宣誓言行违反了《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1条,以及《基本法》第104条,对二人的议员资格存疑,更有意见认为他们的议员资格应被取消,而且港府亦已就此提出了司法覆核,现时应交由法院裁决各项疑问。 《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1条指出,如任何人获妥为邀请作出其须作出的某项誓言后,拒绝或忽略作出该项誓言,则该人须被取消就任资格。而《基本法》第104条则表明,立法会议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建制派诉求基于法理情 被问到有意见质疑建制派将来可以靠人多肆意发动流会,以达到任何目的,刘国勋并不认同,强调建制派的要求符合法理情的原则,并非遇到任何事情都会随便促成流会,而今次难得主导流会只是迫于无奈的行动,目的是希望梁君彦考虑建制派提出的观点和要求,而建制派的出发点归根结底还是希望以道理和法理说服梁君彦。 刘国勋认为,如果建制派真的完全没有道理,梁君彦就不会在裁决时考虑相关意见。他又指出,面对大是大非的问题,立法会主席有必要听取各方意见,而梁君彦目前的做法称得上是最安全,预料对他造成的伤害亦最小,因为一旦他容许梁游重新宣誓,但是最后法庭作出了相反的裁决,反而对他的伤害会更加大。 焦点应在于梁游自身言行 刘国勋指出,今次事件并非由建制派或梁君彦引起,而是源于梁游二人将庄严的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作为宣扬个人政治立场的平台,而且改变誓词,侮辱国家和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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