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5月7日电/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院长王贵国今天发文表示,总体言之,《中欧投资协定》为欧盟投资者,包括中小企业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打开了大门,奠定了坚实的法律保护基础。如果此时不批准,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国际形势的变化,欧盟也许就再也没有机会达成如此有利的协议。欧盟不乏有志之士,故我们认为,其终将批准《中欧投资协定》。文章内容如下:
自中国和欧盟通过七年谈判、达成投资协定后,国际上便有一股力量时不时地试图干预双方的签约进程。先是有人说《中欧投资协定》是在德国总理梅克尔担任欧盟轮值主席的最后一天,即2020年12月30日达成,反映的主要是德国和法国大企业的利益,缺乏关注中小型企业的条款。还有人认为中国的承诺措辞含糊,不具有可操作性等等。
日前,欧盟贸易委员东布罗夫斯基斯(ValdisDombrovskis)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欧委会暂时停止了一些旨在提升(对协定的)政治理解(political awareness)的努力,因为显然眼下的环境——欧中针对对方的制裁——不利于协定的批准”。反对中欧合作的人立即抓住这一难得的机会,大肆宣扬(甚至庆祝)欧盟停止了审议《中欧投资协定》。这使得欧盟不得不发声明,澄清“在协定被提交批准和通过以前,它的文本目前应先经过翻译和法律审查。然而,协定的批准程序不能孤立于广泛意义上的中欧关系演变。…… 协定被批准的前景将取决于情况如何变化”。
我们认为,在当代国际社会,国际条约都是互利的,而不可能仅对一方有利。中国和欧盟这样的世界两大经济体间达成的协议更是如此。鉴于要顾及双方的各方面利益,谈判就一定困难重重。对中国和欧盟用七年时间便完成了谈判,国际社会的很多专家都认为难能可贵。这主要是因为,投资协议涉及双方的法律制度、法律、行政和司法等方方面面。此外,欧盟有27个成员国,各成员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相互间的政治经济关系亦相当复杂,加之还有一个不愿看到中欧合作的美国从中作梗。
即使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相比,《中欧投资协定》的谈判历程也是相当高效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谈判方涉及15个国家,核心是自由贸易,即通过减免关税和减少非关税壁垒而降低企业的跨境交易成本。此相对简单的谈判尚用了8年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