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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长兴县李家巷镇沈湾村,“娘子军”正在检查农户垃圾分类情况。该村划分为6个片区,分别配备3名“娘子军”,通过查源头等方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
中评社北京5月23日电/打造美丽乡村,洁净乡村是基础。
浙江日报报道,日前,《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三步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正式印发。这是新时代浙江省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指导性文件。
《方案》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2022年的目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现建制村基本覆盖,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制定了“三步走”的分阶段目标和实施方案,争取实现“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
未来五年,源头减量如何强化落实,分类处理能力和资源回收能力怎样提升,体制机制上如何保证措施实施到位?为此,记者采访了浙江省农办相关负责人。
解决垃圾“先分后混”
健全分类处理体系
“浙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浙江省农办副主任严杰介绍,目前,浙江省各地的分类处置设施依然不健全。
记者采访多地发现,农民进行垃圾分类后,厨余垃圾、危废垃圾等存在“先分后混”的尴尬局面。部分位于城郊的农村或社区,厨余垃圾仍旧采取焚烧或填埋处理,与原有处理方式一样,这很挫伤农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热情。
《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基本达100%。要达到这样的目标要求,就要在末端处理上更加精细化。
“强化源头减量落实,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这是《方案》提到的五大任务之一,要求探索建立海岛、山区、平原等不同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明确村庄垃圾处置方式和相关垃圾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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