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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被排挤?合作社僵尸?国家发文“纠偏”
http://www.CRNTT.com   2019-03-02 11:47:58


 
 
  此前,官方就曾反覆强调,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那是否能赋予农民对土地更大的处置权呢?
 
  韩俊说,为了适应农民进城落户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各地可以积极探索农民承包地的退出机制,允许在城镇有稳定的就业和定居的农户转出承包地。但是需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绝对不能搞强迫命令。
 
  鼓励土地“互换并地”,解决“巴掌田”问题
 
  在农村存在的一些“巴掌田”“皮带田”,不管是给小农户生产还是土地流转都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想要发展现代农业,土地零碎化问题急需得到解决。
 
  受先前土地承包政策影响,“大国小农”“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成为了基本国情,要实行规模化经营,是很长的一个过程。因此意见提出,农业经营方式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搞强迫命令。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宏耀介绍,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有些地方结合高标农田建设、农田整治,也探索了一些换地的试点,这个是政策允许支持的。各个地方在确权登记颁证的时候,可以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土地互换,把土地规模扩大一点。
 
  “总的来说,现在一方面要扶持小农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鼓励留在农村或者有志从事农业生产的一些农户逐步扩大种植面积、流转土地,发展成为家庭农场。”吴宏耀道,在家庭农场基础上,鼓励家庭农场搞合作社,支持合作社办一些农产品的加工,构建新的农业经营体系。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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