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9月5日电/据大公报报导,记者盛德文、龚学鸣报导:就自由亚洲电台(rfa)网站于本周一(2日)发布一则有关投诉警察课与社福机构利民会合作的报导,内文引述不同化名人士对有关合作作出无理质疑及失实评论,并动辄以香港国安法乱扣帽子,损害警民关系及警队形象。警务处昨日致函自由亚洲电台负责人胡力汉表达强烈不满,予以严厉谴责。警方促请该台秉持新闻专业精神,就新闻事件作出准确及中肯的报导,坚守新闻道德,不应发布失实言论,以免损害新闻公信力并失信于广大市民。
警方近年积极推行社区警政,提升警队服务质素。就报导提及的投诉个案,投诉警察课在处理期间,投诉人主动向人员透露日常生活中遇上的问题与困难。有鉴于此,即使投诉个案性质轻微,负责人员经认真处理,在投诉调查完毕及取得投诉人的同意后,多行一步按其实际需要转介予社福机构利民会,以期在警务工作以外的范畴进一步协助投诉人。有关安排充分体现警方“心系社会”的精神,希望透过集结社会上不同力量,进行跨机构、跨专业的协作,为投诉人提供更多资源及更全面的协助。
警务处重申,按有关合作机制,投诉警察课是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地完成投诉个案的调查后才会按市民的社福需要,转介予社福机构作专业跟进及提供协助。除了有先后之分,所有投诉警察的个案均由投诉警察课独立调查,并不存在文中指社福机构“介入投诉个案”的情况。警方处理投诉个案与社福机构协助投诉人是独立及分开进行,在专业范畴上互不干涉,双方的合作是各司其职,为市民提供全方位服务,完全合乎公众利益。
邓炳强去信《明报》 批立场案评论文章观点错误
此外,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去信《明报》,表明政府不认同该报日前刊登传媒人陈景祥对立场新闻案的评论内容,指文章部分内容和观点错误,须“以正视听”,认为陈在文中提出的问题及论述,“都是基于对区域法院裁决理由的片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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