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对改革的体会,省纪委省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炅用三个“很多”概括:工作忙了很多,工作内容实了很多,组内人员战斗力提升了很多。该组从过去只监督省人大机关一家单位,新增了对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3家单位的监督职责,工作量增加了不少;除了原先的纪律监督,现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监察调查中也开始尝试使用除“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外的监察法赋予的调查措施,处置问题线索能力得到提升;组里实有人员编制从原先的6人增加到8人,新交流过来的同志办案经验丰富。
“综合派驻短短3个月,我们通过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平台、参加重要会议、开展专项检查等,共发现4家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34个。”王炅介绍,“比如综合派驻后第一次参加某单位党组会议时,我们发现某项目的监理单位招标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不符合规定,当即在会上提出了否定意见,党组会后重新制定了招投标工作方案。”
密切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联系,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会战”
“改革后一个很大的感受是我们同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的联系更加密切了。”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俞慧敏举例,今年春节前组里发现了一个问题线索,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就及时向负责联系该组的省纪委省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报告,并在该室协调指导下联合开展初核调查,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主任解砚对此很有同感:“改革后,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力量打通使用,由同一位副书记具体分管。这样的组织架构,大大提高了各方力量协调配合的效率。不论是派驻机构,还是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只要工作需要,通过分管领导协调,能够迅速整合力量,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会战’,合力推进执纪监督或案件查办工作。”他举例,近期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收到了一件反映领导干部涉嫌职务违法的问题线索,该线索既涉及省管干部、又涉及处级干部,经分管领导协调,较快实现了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三家联办的工作格局。今年2月以来,该室会同派驻机构联合处置问题线索13件,会同派驻机构对1名干部实施问责,指导4家派驻机构开展初核工作,协调1家派驻机构与地方监委联合处置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
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关系进一步密切,还体现在派驻干部与委机关干部的交流轮岗上。据不完全统计,改革以来,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干部已轮岗超过76人次,其中派驻机构之间交流59人次,机关与派驻机构间交流17人次,真正实现了打通使用、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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