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对国企、高校监督,实现对行使公权力人员监督全覆盖
“我们希望你们对刚才提到的7个方面重点问题作进一步了解,有什么困难也请你们提出来。”3月27日下午3时,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的一间办公室里,来自某省属高校纪委的3位同志正在与该组同志就省委巡视组移交的某问题线索开展会商。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郭丽华介绍,改革后该组及时与省纪委省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建立信访信息共享、政治生态研判、监督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与省属高校建立健全线索上报、案件办理、日常监督信息集中管理制度,今年一季度已处置问题线索88件,其中本级重点处置了8件,是去年同期的3倍多。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关于国企、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省纪委省监委授权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分别对省属企业、省属高校履行监察监督职责。同时,依托企业、高校,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企业、高校纪委合署办公。
3月26日下午2时许,浙江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的会议室内,来自浙江某市监委的5名工作人员从该组拿到了某省属企业中层干部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材料,并就细节问题与该组工作人员深入交流。几天前,省纪委分管副书记已就此案召集相关监督检查室、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上述市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开展会商,决定将此案交由该组和上述市监委联合展开审查调查。“改革后我们组的精准监督能力、问题线索处置能力、审查调查能力明显提升,今年以来已有6起案件与地方监委开展联合调查。”该组组长白剑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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