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10日电/网评:港区国安法:让法律长出牙齿
来源:中国网 作者:李晓兵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2020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5月28日制定通过的《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全票表决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简称港区国安法),当天晚上,这部法律由香港特区政府完成所需的刊宪公布程序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即时生效实施。
制定和实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是为了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制止和惩治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繁荣和稳定,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全国人大5月28日制定通过的《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规定,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采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国家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外国和境外势力利用香港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共有6章,分别为总则,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罪行和处罚,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附则,共66条。其中第三章“罪行和处罚”明确规定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和处罚,对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其他处罚规定以及效力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该法律又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对四类犯罪行为的刑罚作出相适应的规定。因此,港区国安法首先是一部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刑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的实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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