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首次释法
然而,法官大人们没有想到的是,吴嘉玲案的裁决搞出了一个“大头佛”。经过三个月的调查,特区政府发现,倘若依照终院裁定执行,十年内会有约167万人可从内地大规模移居香港,甚至通过非法途径偷渡来港,将对本港社会入境管制及人口造成沉重压力。
1999年5月18日,时任行政长官董建华向国务院提交报告,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1999年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列明,港人在香港以外所生子女,依照基本法有关规定须循合法途径来港,才享有居港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释法实质上否决了香港终审法院的有关裁决。
时任律政司司长、前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谈及吴嘉玲案时曾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解决了一个特区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避免了十年内增加四分之一人口带来对住房、教育、医疗和社会服务等不可承受的压力。“这件事情令我们更理解中央和特区的关系。”
不过,法官大人们却没有因此更了解中央和特区的关系。虽然“吴嘉玲案”后终审法院澄清不会质疑全国人大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力,但司法机构一直没有明确收回所谓“违宪审查”的越权行为。去年“修例风波”期间,香港法院再度进行所谓“违宪审查”,把自己抬高到全国人大的位置,裁定行政长官引用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违反基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