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提供的数据,2018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840元,比上年同期(42046元)增加3794元,同比名义增长9.0%,增幅比上年同期低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5%,增幅比上年同期低0.4个百分点。分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26242元,增长8.7%;经营净收入7752元,增长8.8%;财产净收入5244元,增长10.6%;转移净收入6602元,增长9.2%。
分城乡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5574元,比上年同期(51261元)增加4313元,同比名义增长8.4%,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0%,增幅比上年同期低0.3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302元,比上年同期(24956元)增加2346元。同比名义增长9.4%,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7.0%。
2018年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28228元)高17612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三位,省(区)第一位。名义增速比全国平均高0.3个百分点。
来源:钱江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