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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文支持港区国安法(图片来自林郑月娥FB截图) |
中评社香港6月22日电(记者 张心怡)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2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会议期间所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摘要当日公布。香港各界对《草案》主要内容表示欢迎和支持,认为其兼顾“两制”差异,是众望所归。
《草案》主要内容包括:中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并明确规定除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本法规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和国家有关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发表声明称,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从国家层面制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是中央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在关键时刻为完善“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为保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所作出的重大举措,特区政府予以全力支持,并会履行职责,确保相关法律在香港有效实施。
声明亦指出,《草案》第四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强化执法力量,加强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工作。特区政府同意《草案》提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设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并在承担执行维护国家安全主要任务的警务处和律政司设立专职部门。特区政府正展开相关的筹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