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题: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内涵与指标体系分析 作者:李海燕(广州),广州大学台湾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
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既是新形势下化解分歧、破解两岸难题的必由之路,更是促进台胞深化两岸一家亲、体认命运共同体、推动两岸和平统一、共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本研究认为两岸社会融合的维度指标应该包括客观维度上提供的便利性、参与政策,也包括主观维度的个人心理认同和归属感,涵盖经济融合、身份融合、家庭融合、居住融合、文化融合、政治融合、心灵融合七个维度。
一、两岸融合发展理念的内涵发展
两岸恢复民间交流交往以来,大陆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的主要手段从推动经济层面的交流与合作,逐步扩展到文化教育等其他领域。为了给予台胞更多优惠和照顾并促进改革开放,大陆对台胞进行经济行为比照外资、社会行为比照外籍人士,使得台资企业在大陆发展迅猛、有效分享了大陆发展红利,但这种特殊性和差异性管理,客观上也强化了“内外之别”,不利于其融入大陆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增强对大陆发展的理解和认同。
在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思想基础上,创造性提出了两岸融合发展的新理念,更加注重两岸经济发展的包容性、均衡性和普惠性,强调扩大台胞的受益面、增强台胞的获得感,强调对大陆台胞社会融入、认同培育的带动效应,有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持续、健康和稳定①。
2014年春北京两会期间,“促进(两岸)经济融合”首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是中央对台工作新思维与对台政策调整的一个重要信号。2014年11月1日,习近平在视察福建平潭与部分台资企业负责人座谈时,公开提出两岸融合发展的概念:“两岸同胞同祖同根,血脉相连,文化相通,没有任何理由不携手发展、融合发展。大陆人口多,市场大,产业广,完全容得下来自台湾的商品,完全容得下来自台湾的企业。欢迎更多台湾企业到大陆发展。”
2015年3月4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政协三次会议联组会时,提出“两岸制度化协商取得新成果,两岸经济融合发展不断深入,各领域交流合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台海局势总体稳定”。5月4日在会见国民党主席朱立伦时,习近平再次明确“深化两岸利益融合,共创两岸互利双赢,增进两岸同胞福祉”。2015年9月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修正案,对台资企业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的模式,为台胞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
2016年3月5日,习近平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上海代表团会议时进一步明确提出要“持续推进两岸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增进同胞亲情和福祉,拉近同胞心灵距离,增强对命运共同体的认知”。
2017年10月18日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进一步提出推进两岸关系发展的三个重要具体工作:一是“愿意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二是“将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现互利互惠”;三是“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这实际上就是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三大方向与主要内容。
2018年2月28日,国台办会同29个部委共同发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措施),就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台工作规划、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这一“若干措施”涉及面广泛,其中12条涉及台资企业在大陆投资经商发展合作、19条涉及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与生活,涵盖了金融、教育、文化、医疗、影视等诸多领域和行业,其核心就是推动与落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台湾同胞“同等待遇”,鼓励台湾同胞融入到大陆现代化进程之中,共同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促进与实现两岸融合发展。
由上可见,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非常重视两岸融合发展,并不断丰富与发展融合发展的内涵,从开始强调促进两岸经济融合到现在重视扩大与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心灵融合与利益融合,愿意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践行“两岸一家亲”、反独促统实现两岸和平发展,共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两岸融合发展维度的建立
总体上看,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基础是“两岸一家亲”、体认“命运共同体”,途径是为台湾同胞出台在大陆生活、工作和发展的“便利性措施”和享受“同等待遇”,目的是促进“两岸心灵契合的统一”和实现“中华民族复兴”,急需借鉴现有社会融合理论和成熟的社会融合指标体系,根据两岸发展的特殊现状建立两岸社会融合维度指标。
1、理论基础
社会融合(Social Cohesion或Social Integration)是社会学的重要概念,尽管社会融合一直为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政策分析家和政策制定者们所关注,但至今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加拿大莱德劳基金认为社会融合不单纯是对社会排斥的反应,社会融合内涵包括过程和目标两方面,它旨在确保所有孩子和成人能够参与一个值得重视、尊敬和奉献的社会。因此,社会融合需要不仅仅消除壁垒或风险,还需要对产生融合的环境的投资和行动。2003年欧盟在关于社会融合的联合报告中定义如下:社会融合是这样的一个过程,它确保具有风险和社会排斥的群体能够获得必要的机会和资源,通过这些资源和机会,他们能够全面参与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以及享受正常的生活和在他们居住的社会应该享受的正常社会福利。社会融合要确保他们有更大的参与关于他们生活和基本权利的获得方面的决策。其社会融合指标领域包括劳动力市场、家庭团聚、长期居住、政治参与、入籍、反歧视。大陆地大物博、经济发展不平衡,在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户籍就近管理的社会治理框架下,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出现了对外来人口融合的现实需求和研究深化,大陆开始借鉴欧盟的社会融合维度指标,逐渐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指标体系②。
2、两岸社会融合指标维度与指标体系构建
鉴于一中框架下两岸交流的人数不断增加、形式不断拓展的实际情况,两岸社会融合的维度指标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借鉴国际公认的欧盟分析框架和现实需求,结合其他社会融合理论,本研究认为两岸社会融合的维度指标应该包括客观维度上提供的便利性、参与政策,也包括主观维度的个人心理认同和归属感,涵盖经济融合、身份融合、家庭融合、居住融合、文化融合、政治融合、心灵融合七个维度。其维度与指标意义如下表:
(表格:两岸社会融合发展维度指标体系)
三、两岸社会融合发展维度现状与展望
在国家层面发布“31条”惠台措施之后,大陆不少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地方性惠台政策措施。如6月1日,上海市发布《关于促进沪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实施办法》共55条。6月6日,福建省“66条”、厦门市的“60条”。6月19日宁波市发布80条“具体措施等等。实际上,有些措施已经开始实施,有些措施是新增项目,此次予以整合出台,该政策也是开放性的,还将不断扩展与完善。基于中国大陆社会治理上的中央统一领导下地方分级负责模式,考虑到台湾地区人口有限、大陆各地差异巨大、不可能每一地都要出台地方“惠台措施”单向度吸引台胞发展的现实和可能性,需要明确厘清中央、省、市地方三级层面的权责划分,优先做到中央层面“规定动作”尽快明晰,地方层面根据地方现状和实际需求做好“自选动作”,才能发挥“组合”优势取得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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