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 
网评:对“假离婚”不应止于“炒房受限”
http://www.CRNTT.com   2020-07-25 00:31:37


 
  再者,“假离婚”逐利,是一种出卖诚信的行为,折射出了现代社会的信用困境。众所周知,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是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自古以来,诚信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被视为人的立身之本。然而,如今诚信已经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让我们产生不信任的人和事,不胜枚举。“假离婚”逐利,就是典型例证。然而,“假离婚”逐利,之所以能够屡屡得逞,源于监管的缺位。比如,针对离婚扎堆“一号难求”,可能存在“假离婚”炒房现象,从婚姻登记机构到住建、民政等管理部门,都对这种行为不闻不问,放任自流。可见,审视“假离婚”逐利事件频发,根不在夫妻本身,而在于政策和监管存在漏洞。

  因此,对“假离婚”乱象,不应止于“炒房受限”。对于这种病态获得感,需要制度疏导和依法治理。首先,地方政府在政策制订上,应更加科学、细致。比如,对于楼市调控等政策,不能朝令夕改,应保持可持续性,并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同时,进一步普及婚姻法,大力宣传婚姻造假逐利的危害和风险,引导市民恪守诚信、敬畏婚姻,不能用不正当的方式,满足自己的获得感。特别是,“假离婚”炒房等逐利手段,本质上是一种诈骗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当追究刑事责任,并列入失信“黑名单”,提高违法成本。


 【 第1页 第2页 】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