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9月5日电/温州网讯,想“落户”温州市区的人注意了,《温州市区户口迁入暂行规定》于近日出炉,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悉,《规定》明确户口迁入市区分为人才引进落户、亲属投靠落户、居住社保落户、政策性落户四种类别。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规定》迁入户口的人员,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可随迁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
各类人才几乎可以“零门槛”落户市区,这是《规定》的最大亮点。
《规定》指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ABCDE类人才、本科(含技工院校技师班)以上学历和应届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先落户后择业。
除此之外,下列人员可以在就业地落户:
1.经市委人才办认定的创新团队和创业项目成员。
2.经市级科技部门认定的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完成人。
3.经市级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紧缺工种技能人才。
4.其他大专学历人员,初级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5.其他由市级职能部门或者区委(区政府)核准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引进的人才类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