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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通过新决议文之政治影响与局限性
http://www.CRNTT.com   2019-12-02 00:19:58


  中评社╱题:民进党通过新决议文之政治影响与局限性 作者:柳金财(台湾),佛光大学公共事务学系助理教授

  民进党通过新决议文揭示在高调反对“一国两制”诉求之同时,并无法提出具体可行的两岸政策。此新决议文固然利于拉抬民进党选情、传扬住民自决传统理念、转移内部派系路线分歧,但却无法开启积极正向的两岸路线,难以证明民进党当局的两岸治理能力。

  壹、前言

  2019年9月25日民进党举行中常会通过《社会同行世代共赢决议文》,并于9月28日召开全国党代表大会议决通过。此份决议文在两岸关系主张的核心精神主要是:坚定捍卫“台湾主权”,明确反对“一国两制”;同时确认1999年通过《台湾前途决议文》为指导现阶段两岸政策与台湾前途的纲领性文件。《台湾前途决议文》揭示依据宪法承认中华民国为台澎金马国号,及不再视中华民国为外来政权,不仅为2000年总统选举取得执政权打下重要基础,更是民进党主政时的中华民国政府处理两岸问题的最高原则。新决议文既重申《台湾前途决议文》的指导性纲领作用,也表明反对“一国两制”,这是“旧酒装新瓶”,回归稳健中间温和路线。

  尽管外界批评通过《社会同行世代共赢决议文》没有新意、保守有余,欠缺开创新性也无释放两岸政策善意。然而,既是重申《台湾前途决议文》纲领性指导地位,这也显示较为温和务实的台独路线为民进党现阶段主流主张,排除公投独立建国及台湾正名制宪运动的激进台独路线。面对2020年台湾总统及立法委员大选,民进党推出新决议文是在中美贸易战冲突及香港反逃犯条例运动爆发之际,批判大陆当局提出的“两制台湾方案”,以守护“台湾主权”、反对“一国两制”作为竞选行动纲领。

  这显示民进党针对2020年总统大选的策略,既不会诉求公投独立建国,也不会倡议台湾正名制宪,而是在既有“维持现状”的两岸路线发展。然无庸置疑,这份新决议文试图提供2020年总统大选的行动纲领,但并无解决传统“一党纲两决议文”冲突的状况。

  贰、民进党通过党纲、决议文作为选举行动纲领

  民进党通过《社会同行世代共赢决议文》,具有指导2020年总统选举主轴议题设定之功能与作用。从民进党既往政治经验加以检视,往往选择在大选前提出新决议文,例如为因应1992年国会大选,而在1991年提出《公投台独党纲》,宣称依据公民投票方式建立“台湾共和国”;面对2000年大选,1999年提出《台湾前途决议文》,承认依据宪法目前国号为“中华民国”;面对2008年大选,2007年提出《正常国家决议文》,宣称公投制新宪、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及推动台湾正名;面对2012年大选,2011年提出融合党核心价值和公民社会主张,提出“十年政纲”,并通过《台湾新世代社会经济决议文》作为重返执政的施政蓝图。

  此次面对2020年总统及立委大选,提出《社会同行世代共赢决议文》,明确拒绝“一国两制”,宣称抵御来自中国大陆的非民主扩张威胁。同时向各界表明民进党对台湾社会经济转型主张,期使台湾度过转型阵痛,迎向世界秩序与全球经济模式变迁的新挑战。 此份新决议文更是被界定为民进党针对2020年大选所草拟之“战斗檄文”。新决议文声称“面对即将到来的2020大选,为了守护台湾的民主自由,民主进步党必须要赢,只有蔡英文连任成功,立法院席次过半,才能让我们的民主政治稳步前进,台湾的生活方式得以确保”。足见民进党在选前所通过决议文,其主要目的在于提供选举的行动纲领。此行动纲领虽利于提供选举诉求的集体诱因,但对两岸治理问题却难以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民进党在创党初期即倡议台湾住民自决理念,伴随党内务实独派与法理独派在权力竞逐与路线上的分歧,导致台独路线逐渐上扬,务实派逐渐迎合激进派诉求。1991年民进党通过《党纲》中“基本纲领”规定:“我们的基本主张”第一条规定“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揭橥“台湾主权独立,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且台湾主权不及于中国大陆,既是历史事实又是现实状态”,并主张“依照台湾主权现实独立建国,制定新宪”,“重新界定台湾国家领域主权及对人权之范围”。其后《公投台独党纲》因主张公投独立建国、制定台湾新宪法,激进两岸路线导致中间选民疑虑,难以追求选票极大化,民进党内务实派纷纷称此党纲为“历史文献”。

  民进党在通过《公投台独党纲》后,历经台独论述转型,时任党主席施明德曾言民进党执政不必也不会宣布台湾独立,宣称台湾已经是主权独立国家,抛弃原本所主张“台湾地位未定论”。1999年通过《台湾前途决议文》主张,台湾“事实上”已成为一个主权独立的民主国家,“其主权领域仅及于台澎金马与其附属岛屿,以及符合国际法规定之领海与邻接水域”。台湾“固然依目前宪法称为中华民国,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既是历史事实,也是现实状态”。同时宣称“台湾是一主权独立国家,任何有关独立现状的更动,必须经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台湾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片面主张的‘一个中国原则’与‘一国两制’根本不适用于台湾”,“台湾应扬弃‘一个中国’的主张,以避免国际社会的认知混淆,授予中国并吞的藉口”。

  《台湾前途决议文》主张中华民国等于台澎金马,分割两岸主权的同一性,界定主权及管辖权限缩在台澎金马领域;提出“一中原则”、“一国两制”不适用于台湾;承认现行国号为中华民国。此决议文为民进党在正式党文件中首次承认中华民国,也为陈水扁争取总统大位奠立基础。但陈水扁执政过程中,从主张“四不一没有”政策到“两岸政治统合论”,皆属中间温和路线;后政策断裂主张“一边一国论”、冻结“国家统一委员会”及《国家统一纲领》运作、宣称公投制新宪及台湾正名,走向激进法理台独路线。2007年通过《正常国家决议文》批判台湾存在国际关系、宪政体制、国家认同、社会公义、政党竞争等五个不正常,为导正此种不正常的现象,必须推动正名、制宪、申请加入联合国,让台湾成为一个正常国家。

  《正常国家决议文》主张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治理,台湾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任何有关独立现状的变更,必须经由台湾全体国民以公民投票决定。同时主张国号应正名为台湾,政府也应制定台湾新宪法,落实主权在民及宪政民主的精神。该决议文第七条主张尽速制定一部台湾新宪法,破除“宪法一中”迷障。民进党认为应明定台湾国家名称与领土范围,以符合现状,并彻底摆脱“中华民国”体制的后遗症,此为激进法理台独路线的扬升。

  而上述“一党纲两决议文”所倡议的目标方向矛盾,导致外界分不清民进党究竟是要强化对中华民国的认同,还是要选择独立建国、台湾正名。《公投台独党纲》、《正常国家决议文》皆属于激进台独路线,追求“变更现状”的法理台独目标;《台湾前途决议文》则属相对温和务实台独路线,也是当前蔡英文提出“维持现状”主张及赖清德宣称“务实台独”的立论根基。然而,“一党纲两决议文”追求矛盾目标,呈现激进台独与务实台独路线相左,党内务实派系与激进独派纵横捭阖的权力与路线竞逐。衡诸于既往民进党在选举中是否获胜,大多是揭橥温和务实中间路线,例如2000年总统大选承认中华民国、2016年主张“维持现状”皆获胜。2008年总统及立委大选主张公投制新宪、台湾正名运动,皆以败选为结局。换言之,中间温和路线较能达成选票极大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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