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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投法”后“台独公投”的动向及结局
http://www.CRNTT.com   2018-08-02 10:37:38


 
  四、“台独公投”的几种结局

  一、两项公投是否会流产

  (一)“奥运正名公投”已通过“中选会”的审核,完成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眼下只是等待11月24日的“九合一”选举。民进党当局同意“奥运公投”捆绑“九合一”选举,无非是想利用公投进一步炒热岛内民粹,进而以亢奋的民粹来为绿营骗取更多的选票。有奥运名将纪政挂帅,绿营哪会让此项公投轻易流产。

  (二)目前“1946台独公投”的主办方忙于赶在8月31日之前集结海内外挺“独”的核心力量。“提案”、“连署”均不成问题,就看“中选会”什么时间偷偷放水或“极独”势力能否纠集立法院绿营、无党籍党团及蓝营反水“立委”在再次修法层面达到高度一致。在这两种可能尚存的前提下,超高龄的“台独”大佬必定卯足全力,力争实现一生梦想。但只要有“反独”阵营拼尽全力阻挡,“1946台独公投”相当有可能流产于最后一里路。

  二、“1946台独公投”败因何在

  (一)新“公投法”门槛虽已大幅下降,但新法仍不涉及变更领土范围及国号,这成了“极独”势力难忍的心病。鉴于此一“公投法”去年12月才修正,要想今年或明年再次修法的可能性相对较小。而新法不修正,“极独”势力集结再多力量欲强渡过关,皆因名不正言不顺而于法不容。

  (二)公投向来只是手段,而决不是目的。公投更不是万灵丹,绝不可能只要一公投,天下什么事情就全都解决了。事实已一再证实,“台独”不是公投就可以达成的,更不是台湾自身可以为所欲为片面以求的。

  (三)台湾民众可以被欺骗一时,但不可能被骗长久。经过反复折腾,现岛内的主流民意逐步觉察到所谓的“台独公投”全都是政客骗人的鬼把戏。这也印证了“新宪公投”、“入联公投”失败后,陈水扁自己所坦言“‘台独’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1946公投”若失败后,“极独”势力必定会打悲情牌。打悲情牌对接蔡英文始终不变的“台独”立场颇有用武之地。蔡若连任成功后,再无后顾之忧,相反自认为脚跟已经站稳,可以在“台独”范畴寻找自己历史定位的着力点。特朗普力图阻止中国大陆崛起,将台湾当局作为对付中国大陆的马前卒,被蔡英文当局视为在为“台独”撑腰。2020年后的蔡英文的冒险举动必定明显高于第一任期。

  三、高度警惕“极独”势力公投前钻缝再次修法

  (一)从理论上讲,“极独”势力公投前钻缝再次修改“公投法”完全存在可能。

  1、民进党完全执政,在“立法院”人数占优。涉及领土及国号变更虽有重重困难,但瞄准机会,再纠集小绿、无党籍及蓝营反逆“立委”,也有一搏的实力。

  2、中美关系的起伏及特朗普不按常理出牌的个性,令“台独”势力大受鼓舞,铤而走险的可能性大为增加。

  3、弱势的国民党自从“大选”惨败后至今仍群龙无首,与民进党抗衡的动力早已不见踪影。

  (二)前数次公投的数据及新“公投法”门槛大幅降低极有诱惑力

  1、“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各项门槛大幅下修。只要万分之一(约1800人)即可提案;只需连署1.5%(约28万人)即可成案付诸公投;而公投只需1/4同意票(约465万同意票)即可通过。这个举世之最的低门槛公投,对台湾现行的政治运行产生极大的冲击。

  2、以过去两次被否决的“公投”为例,民进党发动的“台湾人民坚持台海问题应该和平解决。如果中共不撤除瞄准台湾的飞弹、不放弃对台湾使用武力,你是不是同意政府增加购置反飞弹装备,强化台湾自我防卫能力”的公投,有效同意票有6511216票;“是否同意政府以‘台湾’名义加入联合国”的公投,同意票为5529230票。倘依现行的新“公投法”,皆可获得通过。

  五、关于两项“台独公投”的若干思考

  长期以来,“极独”势力,尤其是李扁之流一直错误认为大陆最怕台湾搞各种名堂的“台独公投”,尤其是“大选”绑公投;错以为这是大陆对付岛内“台独”举动中最大的“软肋”,但他们却没有看到,今天的大陆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军事、外交,比10多年前不知强大多少倍。大陆对付岛内形形色色的“台独公投”,工具箱里的工具多得很,惟一需要思量的是择机选择,针锋相对。

  一、对于“奥运正名公投”,重在揭露“极独”势力欺骗的伎俩,并坚决予以回击

  从法律角度,该提案的核心关键强调“台湾”须为“全名”,不允许在“台湾”前面加上“中国”或者“中华”等字眼。因此,这已经确认“台湾”是“国名”,且从逻辑上认为该“国”的“领土范围”仅在“台湾”。这是不折不扣的要求变更“领土范围”及“国号”的“台独”诉求。而新修订的“公投法”仍明确将涉及“主权”、“疆域”的事项排除在公投事项之外。

  为此“中选会”理应照听证方式征求各方意见,以厘清疑点、争点,而不是直接放行,但却因该案为受当局纵容的“独派”发起,故放弃程序把关,草率通过审核。如此妄为之举不仅违反了“公投法”的排除性规定,而且也违背了“下位法不得对抗上位法”的法理原则。大陆方面有理由认为这是“中选会”有意放纵乃至鼓励这一变相的“台独公投”,是在公开进行“法理台独”的挑衅。任何以为打打擦边球就可以有惊无险过关的误判将是十分危险的。

  “台湾奥运正名公投”最直接损害的是台湾体育健儿以及一直支持台湾体育事业发展的广大台湾同胞的利益。关于台湾以“中华台北”名义参与国际体育赛事,既是两岸经过协商取得的共识,更是各大国际体育组织认可的模式,任何妄图改变这一模式的做法都不可能获得国际社会的认同。岛内很多人可能已经遗忘,1981年3月23日,台湾中华奥会与国际奥会在瑞士洛桑签订协议,双方同意台湾以“中华台北”的名称参赛。1984年台湾清华大学著名教授沈君山与三度参加奥运的田径名将纪政在日本名古屋与国际奥会再经协商后确认,台湾首度以“中华台北”名义参加美国洛杉矶奥运。当时纪政激动地说,台湾选手能够参赛是最重要的事,采用“中华台北”是一种最好的方式。而在这之前,因台湾参赛奥运的名称问题,1959年及1979年奥运会籍曾两度中止;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及1980年美国冬季奥运曾被迫退赛。

  这次“极独”势力操弄搞所谓的“正名公投”,过关后的最终结果必然导致国际奥会及各大国际体育组织制裁,拒绝台湾参赛。这将使得众多台湾体育健儿多年来艰辛的努力、刻苦的训练付之东流。这是对台湾优秀运动员以及支持台湾体育事业发展的众多民众的心灵、感情极大的摧残、伤害。

  面对这样令人痛心的结局,民进党当局不能藉口此是“民间提案”而撇清责任。“公投法”是民进党主导降低门槛的,“奥运公投”也是民进党执政下的“中选会”蓄意护航审核通过的。跨过红线后的政治风暴将使两岸情势更为险峻。

  针对上述情况,两岸同胞应共同努力:

  (一)对“独派”的挑衅举动,国民党不能听之任之,因为此类公投的举动将带来现实的政治冲击,特别是所谓“正名公投”,有可能带来不可逆转的法律后果。国民党应制定回击的策略,展现坚定的政治态度。针对具体的公投议题,揭露其背后捞取选票的图谋,并以实际行动坚决抵制。

  (二)直到现在,在岛内还有很多人根本不瞭解“中华台北”名称的来龙去脉及来之十分不易。两岸应通过各种管道,包括动员媒体力量,很有策略性地向岛内民众,尤其是台湾运动员、教练员、家属清清楚楚讲明白。这项公投抵触台湾与国际奥会签署的《洛桑协议》。以目前台湾所处的国际现实,违反协议的后果不难想像,台湾所有的运动选手都将成为这个变相“正名公投”的牺牲品,将会被排除于所有的国际赛事之外,运动员一生中最为宝贵的黄金时期白白被糟蹋了。

  (三)因鉴于新“公投法”已取消投票率门槛,“不投票策略”无从达成抵制效果。蓝营有志之士及关心台湾前途的反“台独”力量,应对“奥运正名公投”采取攻势策略,反向动员选民投下“反对票”,让“不同意票数多于有效同意票数”。

  二、对于“1946台独公投”,立足大战略,做好万全准备

  (一)从现在起,制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国家统一法》应适时摆上攸关国家统一大业的议事日程。

  (二)在联合国大会及各种重大国际会议场合,尤其是中美重大互动时,充分、持续揭露岛内外“台独”势力推动两项“台独公投”的不可告人图谋、行径以及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破坏、冲击。

  (三)“国共论坛”适时改为“两岸论坛”很有必要,这有利于在岛内形成更为广泛的泛蓝阵营。建议此一名称定型后不再频繁改动。在国民党最低潮的时候开好“两岸论坛”,对于国民党内部整合及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再出发有着相当大的意义。

  (四)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重在心灵契合,落实在31条惠台措施细化上。

  1、细化31条,提倡百花齐放。大陆很大,东西南北情况差别很大,不能强求一致,而是应引导各地立足当地状况及台商、台生及台胞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优惠措施,但任何优惠不能不切实际随意放大。

  2、做好台企工作,重在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的各项疑难问题,而不是仅停留在特殊时段做浮在表面的业绩工作。

  3、细化31条,还要做好大陆各部门及大陆同胞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31条是“两岸一家亲”的具体表现。反对“台独”是针对民进党当局;31条是面向广大台胞。岛内“台独”越是嚣张猖狂,越要落实好31条。

  (全文刊载于《中国评论》月刊2018年6月号,总第2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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