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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两岸共同体的不同路径
--兼评谢明辉《“一中三宪”与“国家球体理论”的接轨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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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28 00:45:22
在两岸共同体的家园中,人们将休戚与共,风雨同舟,福祉共享。
两种理论的异同点
那么,“一中三宪”理论与“国家球体理论”到底能否成功接轨呢?笔者不敢对两种代表当今两岸相关研究顶尖水准的理论作预言。但是,通过对此两种理论的初步研读,笔者觉察到了此两种理论创作者的高度理论自觉。笔者认为,“一中三宪”理论与“国家球体理论”都在着力于建构两岸共同体,而它们的差别在于建构共同体的不同路径。
张亚中教授在《共同体是两岸统合与第三宪的梁柱》一文中提出,两岸统合应该为两岸与整个中华民族的未来着想,应该透过《两岸和平基础发展协定》的签署,相互承诺“不分裂整个中国”,并相互尊重彼此的宪政秩序,然后在各个领域建构各式各样的合作与共同体机构,让彼此相互学习、合作。(注4)这样,两岸共同体就充当了巩固两岸未来合作与发展的梁柱,达到让两岸人民共利,两岸认同强化的效果。当两岸在各个领域均逐渐融为一体时,两岸问题也就自然解决。张亚中教授在其“一中三宪”理论中,特别重视两岸共同体的建构,并通过引入西方新功能主义的理论论说,论证两岸共同体的建构路径和两岸共同体建构的认同功效。张亚中教授认为,当前两岸存在着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制度认同三个面向的认同问题。两岸共同体的成立,让两岸共同开始学习与分享制度的认同。两岸如果在文化、经济、货币、国际参与上建立共同体机制,经由两岸共同管理与处理两岸全体中国人的相关事务,自然也会有助于强化对“一中”的认同。“一中三宪”容许两岸在“整个中国”的框架内,以两宪为基础,共同创建第三宪。“一中三宪”可以为两岸在国家、民族认同的差异提供了解决之道。两岸可以对自己的宪法制度有认同,但是也可以经由共同体的设置与运作,逐渐强化对第三宪的重迭认同。换言之,张亚中教授主张两岸可以分别建立文化共同体、经济共同体、货币共同体以及国际参与共同体等诸多两岸共同体支部,最终搭建起两岸共同体大厦。这样,两岸共同体大厦的建立就支起了一副完整的一中架构。
令笔者称奇的是,在刘国深教授的“国家球体理论”中,刘国深教授也为人们刻画了一幅两岸共同体的美好图景。“国家球体理论”认为,两岸人民是一个命运共同体,中华文化是两岸认同的精神家园。在大陆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发布之后接受大陆媒体采访时,刘国深教授特别指出,海峡西岸经济区是“两岸共同体的结合部”。这次寻常的媒体采访,刘国深教授“国家球体理论”建构两岸共同体的理论旨趣得到展现。
与张亚中教授在其“一中三宪”理论中借重西方新功能主义分析工具相似,刘国深教授“国家球体理论”也借助一个当代政治学分析工具--阿尔蒙德的结构-功能分析,并通过创造性地转换这一分析工具来阐明“球体国家理论”的基本问题。阿尔蒙德首创的政治学结构-功能主义认为,结构指系统内履行特定功能的组列。功能指产生特定影响的行为结果。政治体系的目的是提取资源、分配利益、管制人民、提供安全。(注5)依据结构功能分析工具,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解释由200个左右的“国家球体”构成的“国际星系”。这要经由三个步骤。第一个步骤,可以首先确定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精神作为一个“超级国家球体”,可以用天文学意义上的恒星来称谓。第二个步骤,可以进一步确定包括“中国”在内的200左右的“国家球体”(每个“国家球体”都是一个不同的行星)在“国际星系”中的位置--以恒星(“超级国家球体”)为中心,每个行星都围绕恒星按照不同的轨道和速度正常旋转。第三个步骤,根据“球体国家理论”,假定“中国”这颗行星星球球面上有一道缝隙,缝隙两边的两块球面互相挤压(竞争、敌对)。迄今为止,两块球面互相挤压并未影响到“中国”这颗行星在“国际星系”中位置。但频频发生的微小球体碎片脱落却对“国际星系”造成威胁。
通过以上三个步骤,“国际星系”的结构就描绘出来了。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精神作为一个“超级国家球体”--恒星,它的功能是保持轨道秩序。200左右的“国家球体”--大小不同的行星们,按照恒星所分配的轨道自由运转。“中国”这颗行星和其他行星一样大体上也能在恒星所分配的特定轨道上自由运转,但由于“中国”这颗行星星球球面上的一道缝隙引发频频发生的微小球体碎片脱落,并对“国际星系”造成威胁。“国际星系”的结构图型表明:a.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精神是国际社会的基本准则;b.各主权国家要切实维护好自身的主权,以免对国际社会造成扰动;c.对内,任一主权国家要提取资源、分配利益、管制人民、提供安全--以增进人民的自由行动能力。对外,任一主权国家要避免其他主权国家对自身主权的干涉,最好的选择就是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精神行事,这样就能维护主权国家人民的个人自由赖以实现的“规范秩序”;d.对于中国这一特殊的主权国家来说,对内,由于“一个中国境内两个竞争中国代表权的政权差序存在”,国家提取资源、分配利益、管制人民、提供安全--以增进人民的自由行动能力受到限制。对外,则因频频发生的微小球体碎片脱落对“国际星系”造成威胁,招致国际社会的不满并导致国际摩擦。在两岸关系发展过程中,“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争夺“邦交国”引起的内耗、美国对台的巨量军售耗费台湾大量资财、大陆为反对美日军队介入台海争端投入的巨额军费都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两岸中国人民个人自由的实现--一种自由行动的能力的实现。“球体国家理论”提出的理论主张就是通过建构两岸共同体,消除这道“缝隙”以避免内耗和外部摩擦,实现“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一个中国”的原则上无缝隙接合,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刘国深教授在《加强两岸政治互信ABC》一文中,提出两岸达成政治互信的五个步骤,其中最后一个步骤是:“两岸双方在经济利益一体共构、社会和文化高度融合的基础上,以平等和民主的方式,最终达成两岸政治关系模式的终极安排,两岸政治互信从美好的愿景,变成人民安和乐利的现实”。(注6)显然,刘国深教授在此文中,提出了通过深化两岸政治互信最终实现建立两岸共同体的目标。在刘国深教授《和平发展背景下的两岸共同治理》一文中,刘国深教授具体论述了两岸共同治理的历史基础、知识基础、法理基础以及共同治理的游戏规则。(注7)这些论述表明,刘国深教授已经踏出了建构两岸共同体理论探索的重要一步。
理论路径上的差异
尽管“一中三宪”理论与“国家球体理论”在建构两岸共同体上主张一致,然而两种理论在建构两岸共同体路径方面却截然不同。“一中三宪”理论在建构共同体路径上有着建构理性主义倾向。“国家球体理论”在建构共同体路径上则倾向于进化理性主义基础上的自生秩序。作为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和著名社会科学家,哈耶克最早区分了社会科学领域存在着的两种理性主义秩序:建构理性主义(Constructivist Rationality)和进化理性主义(Ecological Rationality)。建构理性主义认为,人能够根据理性原则对社会作精心规划,道德、宗教、法律、政治、语言、文字、金钱、市场等一切文化制度都源于发明或设计,都是“精心设计之物”。进化理性主义认为,个人理性是十分有限的和不完全的,理性在人类事务中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各种实在的制度,如道德、语言、法律、政治等并不是人类智慧预先设计的产物,而是以一种累积的方式进化而来的。(注8)进化理性主义者主张社会在不断试错的过程中有机地发展。与建构理性主义截然相反,进化理性主义认为社会系统发生于文化和生物的不断进化,无论人们的行动原则、标准、传统还是道德规范的形成,都遵从自然的、内生的进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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