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其管辖”的案例,最高法院曾做出过著名的判决先例,即1898年美国的“黄金德案”(Wong Kim Ark)。当时最高法院裁定,在美国出生的合法居民中国移民的孩子黄金德被列入宪法第14修正案规定的与生俱来的公民身份。自此之后,除了外国使节和战时敌军外,所有人在美国生的孩子都可以享有公民权。最高法院当时的多数意见认为“受其管辖”是受到美国法律的管辖(持不同意见的两位法官则认为“受其管辖”应该是指从政治上效忠于美国)。
为此,副总统彭斯表示,“我们珍视第14修正案中的条文,但是最高法院从来没有就这些文字是否适用于非法移民做出裁决”。特朗普要改变的就是“非法移民”通过“定锚婴儿”最终滞美不归的现象。
特朗普非常反感“非法移民”,他曾在墨西哥边界建立长达2000英里的防护墙以阻挡墨西哥移民、批评H-1B移民政策耗费美国人就业机会、抓捕并驱逐在美非法移民、取消对非法移民子女在学费上的优待。如今,面对汹涌而来的中美洲移民大篷车队,我们毫不怀疑他想用行政令改变这一趋势的决心。
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总统可以借行政令实现对行政机关的管束。如果认为行政命令违法可以去法院控告。因而,特朗普可以用行政令要求美国司法部取消对非法移民在美生子的“出生公民权”,此举可能会引起一些非法移民的“违宪”控告。按照美国的司法程序,被告人先在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经上诉法院,由于涉及宪法解释,最终可能要等待最高法院的判决。美国最高法院的裁决属“先例裁决”,对后来的类似案件有指导作用,等于裁决某事“合法”。由特朗普总统提名的卡瓦诺就职后,最高法院的保守派法官占有5-4的优势。最高法院可能对宪法第14修正案的“受其管辖”做出有利于特朗普行政令的解释,因而特朗普有可能得偿所愿。
目前,美国中期选举在即,特朗普一面警告美国南部边界几百英里外的中美洲有大批的移民试图进入美国,一面释放取消“出生公民权”的消息,不排除为了选举巩固保守派选民基本盘的需要。但鉴于其对非法移民的态度及办事风格,加上最高法院人员构成有利于保守派,特朗普要取消“出生公民权”的表态还真有可能付诸实践。共和党参议员格雷厄姆也表态要推出仿照特朗普行政令的议案,为特朗普打配合战。目前,父母有美国公民身份及永久居留权的孩子的“出生公民权”还难以撼动。“非法移民”可能会因特朗普的行政令受影响,合法进入美国的外国人是否受影响还应看行政命令的内容,及最高法院的判决解释。最终特朗普的心愿会否实现必将是一场艰苦的政治博弈,其对美国的影响也将是深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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