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图与巴罗的推论,经济学称为“李嘉图—巴罗等价定理”。我的看法,若政府只是一次性发债,此定理无疑是对的;但若不是一次性发债而是持续发债,该定理未必成立。因为持续发债政府可以用新债还旧债,无需立即加税;而政府不加税,也就不会减少居民当期消费。想想银行吧。银行吸收存款其实也是向储户发债,存款到期需还本付息,可银行为何能将存款用于贷款?原因是银行持续吸储,可以用新存款偿还旧存款。
据此分析,政府要扩大投资,加税不如发债。如果再想深一层,比如把企业投资加进来考虑,将政府投资与企业投资作比较,财政政策应该怎样安排?有一点可以肯定,政府发债或者加税会挤占企业投资,而减税却在增加企业投资的同时会减少政府投资。也就是说,政府投资与企业投资会互为消长。可问题是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在发债、加税、减税之间又该如何取舍呢?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企业既是生产主体,也是市场主体。与政府相比,企业对市场信号反应更敏感,这样对调结构来讲,扩大政府投资就不如扩大企业投资。而要扩大企业投资,政府就必须减税。若将此引申到政策层面,可得出的结论是:政府加税不如发债,发债不如减税。据公布的数据:今年安排的预算赤字仅比去年高0.2%,而减轻税费近2万亿元,这正好佐证了上面的结论。
重点是结构性减税而非全面减税
■ 中国的减税不同于供给学派的减税。我们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需要减税,但重点是结构性减税。
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手段是减税,但却又不同于供给学派的减税。供给学派减税的理论根据是“拉弗曲线”。此曲线说:当税率低于一定限度,提高税率能增加政府税收;但若超过这一限度,提高税率反而会减少政府税收。对个中原因拉弗的解释是,过高的税率会抑制经济增长,令税基缩小,而税基减少政府税收会减少;相反,当税率过高时,减税则可刺激经济增长,税基扩大,政府税收会增加。
要指出的是,拉弗主张的减税是全面减税,而实行全面减税在操作层面至少有两个难点:一是最佳税率如何确定;二是税率高过最佳税率后减税是否一定能增加税收。关于最佳税率的确定,拉弗曾分析说:当税率为零时,政府税收是零;当税率为100%时,政府税收也是零,故最佳税率在零与100%之间。可在零与100%之间具体怎样确定拉弗却没说,其实不是他不想说,而是他也说不清楚。
一个国家的税负水平,是指税收总额在GDP中的占比。据相关国际组织对47个国家和地区宏观税负水平的测算,2008年23个发达国家的税负水平平均为27.7%,最高为47.1%,最低为14.6%;而24个发展中国家平均为22.7%,最高为37.7%,最低为16%。各国差异如此之大,恐怕谁也不知道最佳税率是多少?问题在于,不知道最佳税率,政府怎知道该不该全面减税?
最佳税率难以确定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即便知道了最佳税率,减税能否增加政府税收也不一定。让我们以所得税为例作分析:政府征收所得税的多少,取决两个因素:一是利润(应税所得额),二是税率。假定某企业投资2000万元,利润率10%,则企业利润是200万元。若现行税率为25%,则政府税收为50万元。现在再假定最佳税率是20%,根据拉弗曲线,政府就应将税率从25%减至20%。
减税的结果会怎样呢,拉弗认为随着企业投资扩大,利润会增加,于是政府税收会增加。理论上不否认有这种可能,但拉弗只是讲对了一半。事实上,投资增加并不等于利润(应税所得额)增加,两者不是一回事。经济学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说:当企业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后,再增加投资边际收益会下降。一旦利润率进入下降期,企业增加投资,政府的税收却不会增加。
还是用上面的例子。政府将税率从25%减至20%,政府当年减少税收10万元,企业可增加10万元投资,这样总投资扩大到2010万元;由于边际收益率递减,假定利润率从10%降为9%,则企业总利润为180.9万元,若按最佳税率20%征税,政府税收为36.18万元。如此一来,政府税收与减税前比不仅没增加,反而减少了13.82万元。
可再换个角度思考。企业什么时候减税呼声最高?当然是经济萧条期。经济萧条意味着生产过剩,此时减税固然可刺激投资,但若供给结构不变,扩大投资对过剩不过是百上加斤。企业过剩产能不去,利润不可能增加。利润不增加,怎可断定全面减税能增加税收呢?由此看,供给学派的理论不可简单地照搬。我们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需要减税,但重点应是结构性减税。
从现实观察,中国的减税确实不同于供给学派的减税。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政府开始减税,近10年我们一直坚持结构性减税。前不久国务院公布了今年的减税方案: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6%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0%降至9%;生活性服务业保持6%的税率不变。对同一行业,此次减税是普惠性的;可对不同行业,减税却是结构性的。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王东京(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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