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法律当然有它的益处。它给予了这些精神有问题的成年人来自行决定他们是否要接收治疗,以及在什么时候、地点和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接受治疗。可问题是,有一些精神有严重问题的人很难自行评估自己是否需要治疗。当病人的权利超过了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患有严重精神问题的人可能会丧命。
而多蒂自己的孩子斯科特(Scott)正是其中的一员。
斯科特患有严重的“双向情感障碍”(Bipolar disorder,又名躁郁症)。一旦病情发作,他便完全失去控制,他会超速驾驶,会变得亢奋不眠、神神叨叨。他甚至还试图潜入白宫,因为他觉得自己和克林顿总统有会要开。
因为这样,斯科特先后四次病情发作而联绑探员拘捕。然而由于斯科特并不认为自己有精神问题,于是根据法律,他只能一二再、再二三的被释放,法官的理由是他还不至于“立马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伤害”。然而,法官的这些裁定却与精神病学家推荐治疗的建议所相背。
斯科特仍然试图去进入白宫。
当斯科特告诉多蒂他要携带武器保护自己不受联邦探员的“刺杀”时,多蒂担心他会去买枪射杀那些他以为是联绑探员的无辜公众。因此,多蒂给FBI(Fedeer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联绑调查局)打电话,想确认斯科特的名字是在那些有枪支经营许可经销商的数据库里的。这样一来,在斯科特买枪时,经销商可以对购枪人做背景检查,在确认购枪人的精神状态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才出售枪支,这样才不会出现有精神问题的人购枪,从而对社会造成潜在危险。可是,根据隐私保护法,多蒂无法确认她孩子的名字是否在数据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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