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7月12日电/据澎湃新闻报导,韩国中央应急处置本部7月11日宣布,根据6月24日审定的《关于新冠隔离的财政补贴制度调整方案》,新冠患者即日起必须支付到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一部分费用。
据韩联社报导,新冠患者在社区医院及诊所初诊时,其门诊费的自费标准是5000到6000韩元(约合人民币25.5元至30.6元)左右。在药店买处方药的自费标准是,每12000韩元的药剂费中自担3600韩元左右。但新冠口服药Paxlovid的药费仍由政府全额报销。
韩国12日通报新增确诊病例37360例,累计确诊病例超过1856万例。韩国政府8日宣布境内疫情呈现再度蔓延趋势,并计划于13日发布新的防控对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