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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惠台政策的变迁与认知
http://www.CRNTT.com   2018-05-20 00:22:02


对大陆宣布的31 项惠台措施,台湾媒体纷纷用“空前”、“破天荒”来形容。
  中评社╱题:中国大陆惠台政策的变迁与认知 作者:黄清贤(台湾),嘉南药理大学董事长特别顾问兼副国际长、国民党前主席特别顾问兼大陆事务部主任

  作者指出,大陆29个机构联合发布了31项惠台政策,这类惠台措施并非首次出现,但是全面性地把握民间需求角度,分为两个大方向,一个是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另一个则是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如此全面性的惠台政策若能全面落实,对于两岸关系发展的真正基础,也就是人民的支持力量,将会有釜底抽薪实质成效。

  一、指涉民间的惠台措施

  中国大陆的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了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以及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资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林业局、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文物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29个机构,在台湾政治性浓厚的2月28日,发布了《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公告31项惠台政策。

  两岸交流迄今,许多活动皆已建立其品牌,其中以三大论坛较具政策代表性。包括2001年由中、菲、澳等国发起,产官学界共商经济、社会、环保等议题,主张非官方、非营利的博鳌亚洲论坛;从2006年的两岸国共经贸论坛、两岸农业合作论坛,到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再到洪秀柱时代转型为两岸和平发展论坛的国共论坛;以及2009年起在福建省厦门、福州、泉州、莆田等地举行,体现民间性、草根性、广泛性,追求民间化、基层化、多样化活动的海峡论坛。

  以此次公布的惠台31项措施,指出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的机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的方向看来,与强调民间性的海峡论坛相近,因此以下将回顾历年来在该论坛发布的惠台措施。

  2009年的第一届论坛,由时任国台办主任的王毅宣布8项惠台政策:(一)推动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二)扩大对台产品采购;(三)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台资企业拓展大陆市场并参与大陆扩大内需的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建设;(四)增加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五)推动协商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六)进一步向台湾居民开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七)加强两岸农业合作平台建设;(八)许可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地试点设立分支机构,从事涉台民事法律谘询服务。①

  到了2010年的第二届论坛,惠台措施包括:(一)继续在鼓励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简化审批程序、说明融资贷款等方面改进服务;(二)在扩大对台农产品采购和赴台旅游、扩大就业、考证办证、技能鉴定、方便就医、支持置产、便捷往来等方面创造条件;(三)在扩大招生规模、招录台生就业、建立台生奖学制度等方面予以便利;(四)努力使在闽台商更有信心创业,使在闽台胞更加快乐生活;(五)民用航空局公布进一步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与两岸航空运输发展9条政策措施。②

  在2011年的第三届论坛,宣布的惠及两岸民众举措涉及旅游、航空、入出境、海西平潭规划、采购、农民创业园、交流基地、台湾民众在大陆就业、两岸各类协议、食品安全等方面,主要包括:(一)积极实施方便两岸人员交往的措施,例如两岸正式启动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的第一批试点;两岸双方商定大幅增加客运航班,使班次总量每周达到558班,一举增加50%以上;(二)认真办好为两岸民众谋福利的实事,例如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继续通过其组织和网路,开展常态化的对台农产品贸易;施行新修订的《个体工商户条例》,明确规定台湾地区居民可以在大陆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三)抓紧解决两岸基层民众关心的问题,例如大陆方面希望尽快签署两岸投保协议,继续以积极的态度推进ECFA的后续商谈。③

  至于2012年的第四届论坛,宣布了8个方面对台惠民的措施,涉及台胞在大陆就业和大陆居民赴台游、便利台胞来往大陆、进口台湾大米以及促进两岸教育、科技合作,增设两岸交流基地等方面,具体包括:(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进一步放宽在大陆毕业的台湾学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相关政策;(二)国家旅游局提出进一步扩大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措施,今年争取推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规模达到180万人次。④

  2013年的第五届论坛大会上,由时任中共中央台办主任张志军等人,发布31项对台惠民政策措施,内容涉及两岸人员往来、赴台旅游、就业、基层调解、文化交流、版权交易、两岸直航、台企融资等多个领域,主要包括:(一)新增授权11个省区市公安机关为在当地的台湾居民换发、补发5年有效台胞证等;(二)开放13个城市作为第三批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试点城市;(三)增加向台湾居民开放10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四)拟就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乡镇市调解委员会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发布司法解释;(五)新设立11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六)设立首批10家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基地;(七)同意福建省设立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开展“加强国产网路游戏属地管理试点”等;(八)积极促进两岸邮轮运输经济发展、支持两岸客货滚装轮运输发展等;(九)福建省向台北市立动物园赠送三只自繁小熊猫、开展台资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在漳州设立海峡两岸新型农民交流培训基地等7项政策措施。⑤

  到了2014年的第六届论坛,继续推动落实促进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包括:(一)国务院批准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二)国土资源部批准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管理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三)文化部同意在福建省试行扩大台湾地区投资者文化市场准入领域,并调整部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四)农业部、国台办同意在福建漳州设立“海峡两岸新型农民交流培训基地”;(五)公安部拟授权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泉州晋江机场设立口岸台胞签注点;(六)海关总署同意厦门市试点开展对台海运快件业务;(七)商务部、海关总署批准5个口岸为第二批“试行更加开放管理措施对台小额贸易口岸”,放开船舶吨位和交易金额限制;(八)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台资工业企业在符合规划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的,不加收土地价款。⑥

  在2015年的第七届论坛,出台实施促进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包括:(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进一步简政放权,同意将在台湾已上市20年以上的台湾地区产中药材注册申请的受理、审批和台湾地区产部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委托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施;(二)为加强闽台青年交流,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的意见》,支持台湾青年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创办企业,在福建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农业开发、高新技术等行业领域创业;(三)加快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推动落实的政策措施高达54条,含海关方面25条、检验检疫方面4条、金融方面15条、旅游方面5条与人员往来方面5条;(四)福建省级财政将台湾农民创业园补助标准由原每年每个创业园补助人民币300万元提高至500万元,以进一步促进福建漳浦、漳平、清流、仙游、福清、惠安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让台商投资者享受福建居民同等待遇。⑦

  至于2016年的第八届论坛大会上,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指出:(一)大陆将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工作、生活提供更多便利;(二)积极支持大陆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两岸产业融合发展;(三)热忱欢迎广大台湾青年来大陆施展抱负,为他们在大陆学习、就业、创业、交流搭建更多平台;(四)同时鼓励开展两岸科技研发合作,深化两岸学术交流;(五)高度重视台湾同胞提出的希望在大陆出行更便捷的建议,将尽快出台实施办法。⑧虽然如此,台湾有媒体认为,由于民进党再次上台执政,所以此次海峡论坛没有新的具体惠台措施。

  2017年的第九届论坛发布的惠台措施则包括:(一)台湾民众在大陆就业后,将可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未来可取得低利资金用于购屋和租屋;(二)在大陆居住、就业和就学的台湾民众,可以像大陆人一样,参加当地社会保险;未就学、未就业的台民,也有机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国家旅游局下发文件,要求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加强管理,为台湾民众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住宿服务;(四)预定2017年底前推出“二代台胞卡”,台胞证号码将和大陆居民身分证一样达18位数,未来在大陆搭高铁,只要刷台胞证就可进站;(五)银监会向银行业下达指导意见,未来台籍人士在大陆办理信用卡,除了年龄须有25周岁至65周岁之间限制外,其它核准条件与大陆公民相同;(六)2017年秋季学期起,在原有大陆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基础上,大陆财政部和教育部研究为台生增设具有“较高荣誉性质”的奖项;(七)大陆教育部正在研拟,对有意在大陆就业的台生,发放《就业协议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对台生毕业后就业,提供政策上的便利。

  对于上述惠台措施,在台湾有观点认为,从2009年开始举办的海峡论坛,年年都有经贸领域的经济“让利”,也就是基于“让台湾人民分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红利”;但从2016的第八届海峡论坛起,到台湾的经济上“让利”已基本消失,改以颁布吸引台湾民众西进大陆的“便民”政策,推动“体验式交流”;中国大陆续以“去”的便利、“行”的便利、“住”的便利,促进台湾民间与大陆的实质关联和情感。⑨

  二、台湾民间对大陆认知

  这次由大陆的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协调了29个机构,发布的31项惠台政策,基本上还是由于两岸官方沟通因为九二共识争议而中断,大陆主要依据“以我为主,操之在我”的概念,单方面提出吸引台湾民众前往大陆发展的措施。

  虽然台湾蔡英文政府的陆委会一如往昔强调,从未关闭两岸协商大门,任何涉及两岸人民权益与福祉的措施,不是单方面可以决定的;甚至还采取了禁止的态度,重申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规定,台湾人民不得担任中国大陆党政军机关机构的成员,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第90条也有相应的处罚。行政院院长赖清德讲得更直接,他认为大陆最后目标是并吞台湾,不管是九二共识或是其他方式惠台,本质上是利中政策,“最后目的是并吞台湾,国人要清楚这点”。

  但平心而论,正如春秋时代管仲的《管子·禁藏》所言,“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尤其是在全球化时代,人员与资源的流动更形方便与畅旺,若是大陆惠台措施相对于台湾政策与环境优越,则台湾人才流往大陆的磁吸效应警讯,绝不是抱持两岸零和赛局思维的当今执政当局,轻描淡写台湾法令禁止规定就可消除的。

  以教育层面而言,31项惠台措施中,与教师相关的内容,包括鼓励台湾教师到大陆高校任教,其在台湾取得的学术成果可纳入工作评价体系;台湾专业人才可申请参与国家“千人计画”,在大陆工作的台湾专业人才可申请参与国家“万人计画”;可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各类基金专案;支持鼓励两岸教育文化科研机构开展中国文化、历史、民族等领域研究和成果应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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