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2月9日电/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导,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打通理顺堵点难点、加强成果梳理对接、促进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阶段。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通过改革推进力量和资源整合,构建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巡视巡察等统筹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推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制定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构建贯通全流程、全要素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积极适应当今信息化时代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深化大数据运用,既唱好专责监督的“拿手戏”,又唱好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联排戏”,充分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不断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全面系统谋划,加强大数据监督顶层设计
实现大数据监督、构建“大监督”体系,需要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的前提下,加强顶层设计、全面系统谋划,既着眼全局、做好建章立制,又结合实际、开展实践探索,确保信息化监督体系建设的前瞻性、科学性、规范性。
完善法规制度。纪检监察工作大数据监督涉及跨部门、跨领域、跨地区数据信息,除了需要有先进的信息技术和设施保障,更需要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支持保障。要立足全局、通盘谋划,不断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着力构建信息公开、数据共享、大数据分析、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一整套综合性、多方面,能在诸多运用环节发挥作用、相互配套的制度供给,以便实现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定位大数据监督过程中,各种规章、规则、细则的运用相互耦合、贯通衔接、高效顺畅。
细化工作规划。在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框架下,研究制定并细化完善贯通全流程、全要素的大数据监督工作规划,加快纪检监察机关数字化转型,以大数据赋能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信息化和审查调查工作智能化水平。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任务,研究提出监督数据共享的推进思路、实现路径和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各领域大数据监督平台的整合联通,汇集监督主题库、监督算法库,更好发挥大数据在主动监督、发现问题、预警纠治等方面的作用,推动实现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总体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