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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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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北京3月15日电/据澎湃新闻报道,凭着“请水利局雷局长核实支持安排伍万元整”“请双平局长支持解决伍万元整”等伪造的审批内容和副市长签名,湖南常宁市卫计局一公职人员数次从政府职能部门骗取国家专项资金数十万元。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洪耀诈骗二审刑事裁定书》披露了案件始末。
经鉴定,这些副市长签名与审批内容均为机器影印形成。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洪耀,男,1969年8月25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常宁市卫计局国家公职人员。
一审法院查明:2009年起,被告人洪耀在常宁市板桥镇开始投资农业,先后在常宁市工商局注册成立“常宁市耀鑫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耀鑫合作社)、“荣耀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荣耀合作社)、“常宁市飞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腾农业公司)、“常宁市高艮移民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高艮移民合作社)、“常宁市神州农业专业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神州合作社),法人代表名义上为其子洪强、其女洪玲、朋友滕珍珠、帅某,以上五家机构实际操纵人均为被告人洪耀。
一审法院查明:2016年下半年,被告人洪耀以其本人的农业合作社或他人合作社的名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采用虚假手段从常宁市水利局骗取国家专项资金45万元。
据裁定书,其中在2016年7月至9月,被告人洪耀以耀鑫合作社、神州合作社、高艮移民合作社、飞腾农业公司、荣耀合作社的名义向常宁市水利局提交6份报告,其中飞腾农业公司提交了2份报告,报告内容均为因发展农业生产维修水塘或修建水渠资金缺口大,需市政府领导解决资金。在上述六个报告的标题上方,被告人洪耀仿造了“请水利局雷局长核实支持安排伍万元整。”的审批内容,以及落款为“郭某1”副市长的签名。2017年3月15日、同年5月15日,被告人洪耀从常宁市水利局骗取30万元国家扶助资金。 |